一、进一步确立了学前教育公益普惠的基本方向和发展目标
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名义专门印发关于学前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这在建国以来还是第一次,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
对此,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吕玉刚司长在教育部的新闻发布会上指出,《若干意见》是党中央对新时代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顶层设计和重大部署,进一步确立了学前教育公益普惠的基本方向和发展目标,进一步完善了学前教育政策保障体系。
这其实给所有幼教行业的发展定下基调和方向—— 学前教育公益普惠。
二、对民办幼儿园支持政策没有变,抑制非理性快速扩张行为
在此次文件中,第24条最为引人关注。其中条例明确,民办园一律不准单独或作为一部分资产打包上市。上市公司不得通过股票市场融资投资营利性幼儿园,不得通过发行股份或支付现金等方式购买营利性幼儿园资产。
针对此,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姜瑾副司长在新闻发布会上对第24条规定做出回应:对民办幼儿园支持政策没有变,抑制非理性快速扩张行为。
其中,姜瑾副司长进一步解释说,优先保障学前教育的公益性,文件是从这样一个定位出发,对近些年在民办学前教育领域出现的一些过度逐利的行为和乱象,提出了一定的限制性规定和要求。
这些要求实际上并不是为了限制民办教育的发展,而是对于现在经营民办幼儿园和管理民办幼儿园到底哪些事情能做、哪些事情不能做、哪些事情要规范地做,提出一个明确的规范和要求。划出红线,明晰底线,目的是更好地引导社会资金理性地投资,引导依法依规办园。
除此之外,姜瑾副司长进一步指出了未来发展的方向:在第五条和第九条,对鼓励社会力量办园提出了明确要求。特别是第九条提出各级政府要加大扶持力度,引导更多的民办园提供普惠性服务。换言之,若普惠性民办园提供的学位多、质量好,其可以拿到政府更多的财政支持。
最后姜瑾副司长表态:事实上,政府对于社会资金举办民办幼儿园,积极鼓励大力支持的政策没有改变。希望抑制非理性、快速扩张的冲动,能够有利于更多的有教育情怀、有教育理想的人,来投资学前教育。踏踏实实、脚踏实地地举办学前教育,办优质的学前教育。
三、明确幼教分层结构:公办园大概占50%,普惠性民办园大体占30%,实现80%的目标;营利性民办园有20%的空间
为了让绝大多数的幼儿能够享受普惠性的学前教育服务,政府提出了一个双线提高的思路:一方面要提高公办园的比例,另一方面要提高普惠性民办园的比例,两条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