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育是与社会教育相对的概念。专指受教育者在各类学校内所接受的各种教育活动。是教育制度重要组成部分。一般说来,学校教育包括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
初等教育
小学低年级
教育和引导学生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爱亲敬长、爱集体、爱家乡,初步了解生活中的自然、社会常识和有关祖国的知识,保护环境,爱惜资源,养成基本的文明行为习惯,形成自信向上、诚实勇敢、有责任心等良好品质。
小学中高年级
教育和引导学生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了解家乡发展变化和国家历史常识,了解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党的光荣革命传统,理解日常生活的道德规范和文明礼貌,初步形成规则意识和民主法治观念,养成良好生活和行为习惯,具备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形成诚实守信、友爱宽容、自尊自律、乐观向上等良好品质。
中等教育
是在初等教育基础上继续实施的中等普通教育和专业教育,这种教育在整个学校教育体系中有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实施中等教育的学校为各类中等学校,普通中学为其中主要部分,担负着为高一级学校输送各类合格新生以及为国家建设培养劳动后备力量的双重任务。中等专业学校,包括中等技术学校,中等师范学校,担负着为国民经济部门培养中等专业技术人员的任务。各类中等学校的办学情况直接影响着一国教育建设和劳动力的培养质量,影响着国家各方面的发展和巩固,因此日益引起世界各国的重视。我国中等教育普通中学学制6年,初中3年,高中3年,对学生实行全面的普通文化科学知识技能教育。中等专业学校招收初中毕业生,按国家需要实施农、工、交通、技术、卫生、财贸等专业技术教育;技工学校培养技术工人。
初中学段
教育和引导学生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认同中华文化,继承革命传统,弘扬民族精神,理解基本的社会规范和道德规范,树立规则意识、法治观念,培养公民意识,掌握促进身心健康发展的途径和方法,养成热爱劳动、自主自立、意志坚强的生活态度,形成尊重他人、乐于助人、善于合作、勇于创新等良好品质。
高中学段
教育和引导学生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弘扬民族精神,增强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增强公民意识、社会责任感和民主法治观念,学习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观点和方法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学会正确选择人生发展道路的相关知识,具备自主、自立、自强的态度和能力,初步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高等教育
是建立在中等教育之上的各种专业教育。高等教育一般指大学、考研、读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