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学院专科招生简章?
九江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学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形式,是学校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校基本情况
(一)院校全称:九江学院
(二)国标代码:11843
(三)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本科普通高等院校
(四)招生层次:本科、专科
(五)注册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前进东路551号 ,邮政编码:332005
(六)主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
第四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九江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成立由主要负责人和校内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主管学校的招生工作。
第六条 学校招生与就业处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招生方面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七条 根据社会需求及学校学科专业布局,制定我校2020年招生计划,经教育部核准,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向考生公布,同时还将通过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根据教育部要求,我校2020年本科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专科不设置预留计划。预留计划主要安排在生源人数多、质量好的省(市、自治区)使用。录取过程中,预留计划的使用严格按照学校的《预留计划调配与管理办法》执行。
第九条 收费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全省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调整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16〕51号)及其它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一)学费标准:
本科:文科(文史哲)类专业:3650元/学年;文科(经管法外)类专业:3880元/学年;理工(I)类专业:4120元/学年;理工(II)体育类专业:4350元/学年;医学类专业:435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8000元/学年;农林类专业:3410元/学年;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14000元/学年。
专科:参照以上本科各专业学费标准下浮10%。
(二)住宿费标准:750-1000元/学年。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一条 对加分或降分的考生按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录取政策执行。
第十二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相关政策。所有进档考生在录取及确定专业时,根据考生填报我校各专业志愿情况,严格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出现同分考生,文史类按语文、英语、数学高考成绩排序录取;理工类按数学、英语、语文高考成绩排序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由此类推。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若服从专业调剂则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预科类考生参照普通类专业执行。
第十三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在江苏省采用“先分数后等级”录取规则,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级差不作要求。
第十五条 实行高考制度改革的省(市、自治区),在遵守生源所在地招生录取政策的基础上执行本章程的相关规定。
第十六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专业考试成绩合格且达到当地规定的相应层次文化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上者,若生源所在省设定了投档录取规则,遵循生源省相关规则录取并确定考生专业;若生源所在省未设定投档录取规则,则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分同分者按高考文化总分排序录取,如文化总分依然相同,则按英语、语文、数学高考成绩依次排序录取),并确定考生录取专业。在内蒙古自治区录取时,考生按统考(联考)成绩排序,排序后分专业按专业志愿清进行录取。
第十七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专业考试成绩合格且达到当地规定的相应层次文化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上者,若生源所在省设定了投档录取规则,遵循生源省相关规则录取并确定考生专业;若生源所在省未设定投档录取规则,则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分同分者按高考文化总分排序录取,如文化总分依然相同,则按英语、数学、语文高考成绩依次排序录取),并确定考生录取专业。
第十八条 除英语类、翻译专业仅招英语语种考生外,其它专业外语语种要求不作规定。
第十九条 我校所有专业无加试要求。
第二十条 各专业录取男、女生比例要求不限。
第二十一条 报考我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相关要求执行。本科艺术类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还应满足以下要求:无发音器官疾病。建议男生身高1.70米以上,女生身高1.60米以上。
第五章 录取与入学
第二十二条 被我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由学校招生与就业处直接向考生邮寄录取通知书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予以公布,考生可于录取期间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录取结果。
第二十三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等为辅。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咨询与联系方式
电话:(0792)8310030 8310031
E-mail: zjc@jju.edu.cn
网址:https://www.jju.edu.cn
招生微信公众号:jju_zs
第二十六条 在招生咨询中,本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后颁布实施。
第二十八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三十条 本章程自批准之日起生效执行。
姚江书院2021小学招生简章?
宁波市江北区2021年小学招生报名公告
为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规范招生入学行为,加强服务管理工作,全面促进义务教育公平、均衡、优质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 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精神、《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90 号)、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甬教基〔2021〕121号)规定,现就我区2021年小学招生工作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指导思想
坚持以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文件为依据,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构建面向每一位学龄儿童、少年的教育服务体系,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依法实施小学招生工作。
招生办法
(一)入学年龄
户籍在江北区或实际居住在江北区,有意愿就读江北区小学,且符合相关入学条件,年满6周岁(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出生)的学龄儿童。
年满6周岁因智力发展滞后或丧失学习能力等特殊原因,欲暂缓入学或免予入学的,须持本市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向服务区小学办理相应手续,并报区教育局备案。各小学不应招收未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
(二)公办小学招生
1 .在江北区有户籍(或房产)的学龄儿童
具有江北区户籍(或房产)的学龄儿童按区教育局划定的服务区,在规定时间内,先进行网上报名,经初步审核后,在规定时间到服务区小学提交相关纸质材料。
学校应根据学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宅房情况,按照“户、房一致”优先原则,按下列先后顺序录取:
(1)学龄儿童户口与父(母)户口、家庭住宅房(房产所有权为儿童父母共同完全拥有或单独完全拥有)三者一致,均在小学服务区内,且同一套房子内没有其他家庭孩子在该校就读;
(2)以下两类需在户籍所在服务区就读的学龄儿童:
A.学龄儿童及其父(母)的户籍所在地房产为学龄儿童父(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共同拥有,而父母在江北区、海曙区、鄞州区、高新区、镇海区内无其他私有住房,且该住宅房在本小学服务区内;
B. 学龄儿童及其父(母)的户籍所在地房产为学龄儿童祖父母(外祖父母)拥有,而父母在江北区、海曙区、鄞州区、高新区、镇海区内无其他私有住房,且该住宅房在本小学服务区内;
(3)学龄儿童和父(母)户籍自学龄儿童出生之日起就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家,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住宅房在本小学服务区内;
(4)学龄儿童户口与父(母)户口、家庭住宅房(房产所有权为儿童父母共同完全拥有或单独完全拥有)三者一致,均在小学服务区内,但同一套房子内已有其他家庭孩子在该校就读。
按照以上录取顺序,当录取到某一批次学龄儿童时,如果已超过该校招生计划,则按照学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先后顺序录取,该批次未录取的和该批次后的学龄儿童由教育局统一安排学校入读。
父(母)在江北区内有住宅房(房产所有权为儿童父母共同完全拥有或单独完全拥有),但户口没有迁入的学龄儿童,由区教育局视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学校就读。同等条件下,购房早者优先安排,具体以房产证(不动产证)持有时间为准。
2 .以下各类有江北区户籍但情况特殊的学龄儿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校入读:
(1)户籍所在地房产为学龄儿童父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共同拥有,而父母在江北区、海曙区、鄞州区、高新区、镇海区内有其他私有住房的学龄儿童;
(2)户籍所在地房产为学龄儿童父母与他人(非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共同拥有;
(3)因住房拆迁而户籍仍留在原地未迁出的学龄儿童;
(4)户籍挂靠在江北区内单位(社区)集体户口的学龄儿童;
(5)学龄儿童的父母双方均为丧失监护能力的残疾人,而跟其委托监护人生活在一起;
(6)学龄儿童的父母双双出国留学(工作),而跟其委托监护人生活在一起;
(7)入学前在异地办理延缓入学手续,当年因迁入本区户籍或本区内迁户,要求在本区入学或对口学校服务区有所变化的适龄儿童;
(8)其他户口挂靠情况。
3 .保障特殊群体接受义务教育
(1)落实优抚优待对象子女入学。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华侨华人子女和其他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由区教育局依据相关政策统一安排入学。
(2)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各校应当接收户口在江北区,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学龄儿童随班就读,并为其学习、康复提供帮助。
(三)民办小学招生
民办学校招生按照省市相关规定,实施审批地管理,在学校审批机关所在的行政区域内招生;实施公民同招,报名超计划的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该类民办学校不包括以接收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为主的学校。
1.招生对象:符合江北区公办小学招生报名条件,且在报名时已具备报名条件。
2.录取方式:民办学校招生时,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原则上全额录取;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数的,均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选报民办学校但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由报名地教育局按照录取流程和分类排序安排就读。民办学校在当地招生不足的,由市教育局统筹,在全市范围内补招。已被公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再作为民办学校的补录对象。
自愿放弃户籍或房产所在服务区学校入学资格,就读于民办学校的适龄儿童,以后又想转回服务区学校的,不再视其为本服务区适龄儿童。
(四)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入学
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照《江北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段入学管理办法》(北区教〔2018〕3号),由区教育局统一安排学校入学。
入学条件:需要在我区学校(含民办)就读小学一年级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其父(母)需凭江北区流动人员量化积分情况,为其适龄子女提出入读区内小学一年级的申请。同时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户籍所在地无监护条件;
2.父母双方在江北区有相对固定住所,截止2021年4月底,在江北区暂住一年以上并持有效《居住证》,查验日仍在按规定办理,无中断;
3.父(母)在江北区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并依法在江北区内缴纳社会保险 (截止2021年4月底,已连续按月缴纳一年及以上,且延续到查验日仍然在参保,无中断,补缴无效)。
(五)报名办法
1 .网上报名
符合入学条件、要求在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均应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监护人”)在市教育局规定的时间登录“宁波市幼儿园入园、义务教育入学报名招生系统”(以下简称“招生管理系统”,
网址:http://nb.zjzwfw.gov.cn)进行入学报名。监护人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注册账号后,通过授权登录招生管理系统,完成学生基本信息填写,对照报名条件选择对应区县(市),进入报名通道,并按照身份类别,登记信息,选报志愿。登记信息时,拥有多套房产的家庭,只能选择填写一处房产信息并以此作为公办学校入学的依据之一。
监护人应确保在招生管理系统上所填报信息真实、有效。如信息虚假,将直接影响适龄儿童少年的正常入学。报名结束后,监护人不能在招生管理系统更改志愿等信息资料。信息核验不符合报名地入学条件的,监护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到符合报名条件的区县(市)参加补报名。已通过报名地教育局报名资格的核验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再参加其他区县(市)教育局组织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招生。
2 .志愿填报
具有江北区户口(或房产)的适龄儿童少年可以在公办或民办学校中选报一类,不能兼报。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以在量化积分入学或民办学校中选报一类,不能兼报。招生管理系统中的民办学校不包括以招收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为主的学校。
民办学校志愿分为第一批次志愿和第二批次志愿,每批次可填报2个志愿。第一批次志愿限填在报名地行政区域内招生的民办学校。第二批次志愿可以填全市范围内的民办学校。第二批次志愿仅用于第一批次志愿招录不足的民办学校的补招。第一批次的第一志愿必须填报。所有志愿一次性填报完成。
3 .现场审核
经网上初步审核后,在规定时间到相应的小学提交相关纸质材料。办理手续时需携带的证件有户口本、房屋产权证、儿童预防接种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还需携带租房合同、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社保证明、居住证、暂住地派出所出具的居住登记证明、暂住地街道(镇)提供的流动人口综合积分确认单(原件和复印件)等。
(六)录取流程
按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工作要求,江北区小学录取工作按以下基本流程进行:
第一阶段
1.按学区招生的学校:根据适龄儿童少年户籍、父母户籍、家庭住房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对录取对象进行分类排序,录取第一批次类别的学生。因超过招生计划,未被录取的第一批次类别学生进入第二阶段招生程序。
2.民办学校录取:按照志愿优先原则进行录取。第一批次志愿优于第二批次志愿,每批次志愿中第一志愿优先于第二志愿。
第二阶段
第一阶段未被录取者自动进入其在招生管理系统报名时所选的区县(市)并进入本阶段招生程序。
1.公办学校继续按照“户、房一致优先”原则,对所有进入本阶段的招生对象进行分类排序,并依次录取学生。
2.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录取。
第三阶段
民办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学校招生录取。
备 注
泗洲路小学继续停止招生,在大庆北路西侧区块的配套学校投入使用前,该区块内的原泗洲路小学服务区的学龄儿童统筹到江北中心小学就读。
宁波大学附属学校由于连续几年生源爆满,超过一期校舍容纳能力,今年小学一年级新生暂借姚江书院过渡办学一年,待二期交付使用后,搬回至新校区就读。
万科云谷一期将于今年上半年交付,由于该小区配套学校尚在筹建中,在配套学校建成前,该小区的学龄儿童如果有意愿就读江北区小学,由教育局统筹到新城外国语学校小学部就读。
唐弢学校从本届一年级新生开始实施九年一贯制。
工作要求
(一)合理确定招生计划。区教育局根据核准的办学规模和学校办学条件、标准班额等,下达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经区教育局审定,民办学校可视实际情况分类设置招生计划,各类别间的招生计划互不相通。
(二)坚持公办学校“零择校”。区教育局根据区域规划、各小学的招生计划和生源分布情况,划定各小学2021年招生服务区,制定江北区2021年小学招生办法,各学校应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开、透明。公办小学应在招生前将有关政策、办法等以网络、通告等形式向社会公告,内容包括:招生时间、招生范围、报名办法、需携带资料等。
(三)坚持“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各公办学校必须按照区教育局确定的招生范围招收学龄儿童入学,不得通过任何形式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
(四)均衡编班和控制班额。根据《义务教育法》和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在义务教育阶段严禁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等,不得以是否使用移动学习终端等名义招生编班;按省市相关规定严格控制班额。
(五)规范义务教育中小学收费行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实行免费义务教育。民办学校应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收费。
幼儿园招生简章怎么写?
幼儿园的招生简章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幼儿园简介:简介包括幼儿园的教育理念,突出幼儿园的办学特色,要区别于其他幼儿园的宣传,切勿同质化。
2.办园宗旨:如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的一切等。
3.教育形式:如一对一教学,小班制教学等等。
4.师资队伍5.服务承诺6.园所特色7.招生对象9.幼儿园地址10.报名热线11.报名材料一般网上都有模板,可以多方参考一下
2021青岛幼儿园招生简章?
2021年幼儿园小班招生对象: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幼儿。
阜阳育才幼儿园招生简章?
阜阳市育才幼儿园2021年秋季小班招生简章
根据《阜阳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全市幼儿园入园工作的通知》(阜教基【2021】16号)文件精神,确保2021年招生工作公开、平稳、规范,现将我园招生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面向我园附近居民孩子,年满3周岁(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之间出生的适龄幼儿)。住址按照“相对就近”、“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录取原则。
▲随父母户籍在其祖父或外祖父母落户的适龄幼儿,其父母需提供无房证明。
▲特殊群体:进城务工随迁子女、现役军人子女,按《颍州区中小学幼儿2021年秋季招生政策》执行。
二、招生班额:5个班额
三、招生地点:育才幼儿园园内
8月26日幼儿园进行线上初审核,园方电话通知初审合格者,初审合格者下载报名表并填写打印,请家长保持电话畅通。
▲8月27日上午,因疫情需求按照园所通知时间,携带报名表、身份证、完整的户口簿、房产证、幼儿出生证明、预防接种本、儿童保健手册、颍州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体检的幼儿入园体检表等以上所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线下审核材料。
2021国办幼儿园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2021年幼儿园小班招生对象为: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幼儿。
二、招生入园基本程序
(一)发布招生信息
2021年5月14日(星期五),各区市教育体育局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发布本区市幼儿园招生入园政策;各幼儿园通过幼儿园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在幼儿园大门口张贴等途径,发布本幼儿园招生简章。
(二)组织报名录取
1.报名录取时间。全市幼儿园报名、录取原则上在6月15日(星期二)至6月25日(星期五)进行。
2.报名方式。各区市按照规范、便民、高效的原则,采取线上、线下等方式报名,市内三区原则上采取网上登记、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
3.录取方式。各幼儿园优先招收符合入园条件的幼儿,不得以报名先后顺序作为录取依据。如符合条件的报名幼儿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则采取随机派位等方式确定录取名单。采用其他方式录取的,各区市应在招生方案中予以明确。平日如有空余学位,幼儿园随补随招。
滨州育英幼儿园招生简章?
关于滨州育英幼儿园招生简章: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不在此范围内幼儿登记无效),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幼儿。
招生人数:
小班幼儿125名
摸底登记时间:
自2021年8月14日摸底信息发布之时起——2021年8月18日23:59止。
第一实验幼儿园地址:黄河五路460号,滨城区教育和体育局对面。(请仔细核对园所地址)
豪江2021华附学校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及名额
三年制高中(高一/十年级):2021年7月初三毕业生120人
二年制插班(高二/十一年级):高一、高二在读学生25人
注:
1、欢迎志存高远的优秀初三学生及同等学历的学生(如:国际课程体系IGCSE课程G1,IB课程Pre-DP1,海外高中九年级学生等)积极报考;学籍、户籍不限;
2、插班生面向成绩优秀的高一、二(10-11年级)在读学生及同等学历国际课程学生(如:国际课程体系IGCSE课程G2,Alevel课程AS,IB课程Pre-DP2,DP1,海外高中10-11年级);录取后于2021年秋季入读HFI高二(十一年级);
3、在同等条件下,有特长或国内外各类竞赛获奖证书者将予以优先录取
金城江卫校2020招生简章?
大专:2十3五年一贯制高职护理5年250人。
中专:护理、助产、药剂2年或3年后成绩合格可直升大专人数是:130人、120人、150人。
医学影像技术3年50人,医学检验技术3年50人,美容美体3年150人
少林寺幼儿园招生简章?
幼儿园小班:必须是年满3周岁(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幼儿。
报名时提供的市区户口簿证件的注册时间截止为2019年2月1日前;市区不动产权证(房产证、土地使用证、房管中心认定的购房合同)等证件的注册时间必须在2019年6月30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