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什么,爱好是什么,来自哪里用英语翻译?
I am ...... I like ....... I am from....... 以上是口语化一点的 正式文体,就用上面那位朋友的了,O(∩_∩)O
羽毛球爱好者英语翻译?
a fan of badminton ,一个羽毛球爱好者。
badminton fans 羽毛球爱好者
他兴趣爱好广泛,擅长歌舞的英语翻译?
he has a wild interest in many field and is good at singing and dancing.
angelababy的爱好是什么?
杨颖的兴趣爱好是跳舞、唱歌、功夫、运动、电视游戏。个性大方又不做作。Anglebaby最喜欢的歌手周杰伦,,有媒体问到周杰伦这类男生是不是Baby最喜欢的类型,Baby回答她喜欢的是周天王的才华,而非他这样的类型。AngelaBaby最爱金克斯集锦
蝴蝶的爱好是什么?
蝴蝶就是很喜欢花香味,,它总是喜欢飞到花丛中去玩耍,因为花的味道又香又甜,蝴蝶闻到花香味心里感觉到很愉快,神清气爽,还在花丛中再歌再舞,那种喜悦的气氛使人一看就能一目了然,能感觉到蝴蝶好开心,就是人从花丛中经过也会非常的开心,闻到这扑鼻而来的香味真是回味无穷,此时把烦恼都抛在脑后了,蝴蝶爱花香人也爱花香。
猴子的爱好是什么?
1、特征猴子和人一样,同属于动物学中的“灵长目”。灵长类动物与其他哺乳动物相比,主要特点是:四肢长并有明确分工,关节灵活而运用自如,拇指可与其它四指对握,双手具有一定的操作功能;具有辨别色彩的能力。
双目和人类相似,长在头部前方,具有“双视”功能,能准确判断距离;上下颚短,脑腔很大,大脑发达,智力较高。
2、爱好爱吃香蕉,枣,松子,喜欢玩,互相开玩笑,还有互相抓虱子。
3、外形猴体形中等,四肢等长或后肢稍长,尾巴或长或短,有颊囊和臂部胼胝,营树栖或陆栖生活,这是猴类的共同特征。
猴类的大多数头骨具大的颅腔,呈球状,这是由于颌部变短,脸部变扁所致;眶后突发育形成骨质眼环,或全封闭形成眼窝;多数种类鼻子短,其嗅觉次于视觉、触觉和听觉,某些低等种类在脑中具有高度发达的嗅觉中枢,并在很大程度上靠嗅觉行动。扩展资料:栖息地绝大多数灵长类动物以不同形式的树栖或半树栖生活,只有环尾狐猴、狒狒和叟猴地栖或在多岩石地区生活。通常以小家族群活动,也结大群活动。多数能直立行走,但时间不长。
多在白天活动,夜间活动的有指猴、一些大狐猴、夜猴等。
大倭狐猴和倭狐猴在干热季节夏眠数日至数周。
食物猴子大多为杂食性,以植物为主,也不放弃唾手可得的肉食。
选择食物和取食方法各异,如指猴善于抠食树洞或石隙中的昆虫。
猩猩的食量很大,几乎把绝大部分的活动时间用以觅食。
疣猴科胃的构造特殊,大部分种类吃粗纤维多的植物性食物。
生长繁殖猴子每六个月怀一胎,每胎1-3仔。幼体生长比较缓慢。哺乳期多抓爬在母体胸、腹部或骑在母背上,由母带着活动。
性成熟的雌性有月经,雄性能在任何时间交配。只有低等猴类,如狐猴、懒猴、指猴具有一定的交配、繁殖季节。猴子的寿命一般是20年左右,1988年7月10日,一名叫波波的雄性白猴卷尾猴死去,是目前已知世界上年龄最大的一只猴子,时年53岁。等级制度在猴类王国中,有着独特的、森严的等级制度,分为猴王、二猴王(小群落首领)和一般子民。动物学专家告诉记者,猴王在猴群中有着至高无上的权力,主要负责保护猴群的安全;二猴王相当于宰相,管理猴群中的一切事物。
在猴群世界里,当猴王有着诸多好处,不但可以先吃好吃的、先玩好玩的,还可以在猴群里任意挑选“老婆”。
除猴王外,其他雄猴都不得“谈情说爱”。
正因如此,猴王每时每刻都面临着年富力强的“臣民”的挑战,一旦猴王战败下场将会很惨,要么在战斗中被打死,侥幸活下来的,也只能在猴群中充当最下等的角色。
胜利者自然就荣升为新一代的猴王。
你的爱好是什么?
我喜欢念书。“念书”并不是“看书”,而是大声朗读,说是爱好其实也是我的习惯,从参加工作以后,一时心血来潮,便爱上了学习时大声朗读,后来上班之余把办公室门关闭起来,便朗读些政冶方面的报刊、杂志,朗读一些领导讲话,这一习惯使我学到了知识,练就了沉稳,提高了语言表达能力,青春年少的时候,还参加过“振兴中华”演讲比赛呢?
曹操的爱好是什么?
曹操生平有两大爱好:写诗、喝酒,并成功的将这些爱好遗传给了他的儿子们,曹植继承的最为完整。
一、写诗
曹操善诗歌,诗歌里寄托了自己的政治抱负和人生感想,诗歌慷慨悲凉,鲁迅曾评价他为“改造文学的祖师”。
曹操身为建安七子的曹操还留下了许多脍炙人口的诗词文赋,诗歌体现人的灵魂,曹操的诗歌里,有慨叹乱世人民生活艰辛,更多的是他变革现实一统天下的壮志,流传下的诗歌或多成为千古名篇。这是孙权和刘备所不能及的。
二、喝酒
曹操以酒识人,比如温酒斩华雄,当袁绍听说关羽只是一个弓马手,认为他没有资格出战的时候,曹操却“酾热酒一杯,与关公饮了上马”;在煮酒论英雄时,曹操傲视群雄,视袁绍、袁术、吕布、刘表等辈为冢中枯骨,唯独将惶惶如丧家之犬的刘备与自己一同称为旷世英雄;
在大宴铜雀台时,曹操让本族子弟和外姓武将比射,以西川红锦战袍一领作为酬谢,当两边人马争执不下时,他命各赐蜀锦一匹,诸将各各称谢,轮次把盏。
这些举动,既体现了曹操为人的豪气,又表现了他识人、用人的智慧。在他的家乡亳州,至今还流行着一句俗话“酒品如人品”,即通过饮酒来考验人品的习俗。
朱自清的爱好是什么?
朱自清是著名的现代散文家、诗人,1898年出生于江苏省东海县,六岁之后搬家到了扬州。他生长在书香之家,长大后给人的印象是“整饬而温和,庄重而矜持”。
对于这文如其人的朱自清,使我们印象深刻的,除了他那优美动人的散文,还有毛主席的那句评语:“朱自清一身重病,宁可饿死,不领美国的救济粮。”
在吃方面,朱自清是属于“贪吃”的那一类人。
茶馆在扬州就是一道靓丽的风景,喝茶是扬州人的风俗,尤其是在民国时期,扬州的茶馆遍地开花,成为人们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茶馆的热闹喧哗和朱自清的神清气爽竟是这般协调,书生模样的朱自清时常会走进茶馆品味龙井茶的清香。茶馆来来往往的客人,有的买炒盐豆、白果和五香牛肉等。朱自清喜欢吃牛肉,买下五香牛肉后,把它们放在荷叶上,拿来拌芝麻酱,或是佐以几两白酒吃。
茶馆里的朱自清更喜欢吃烫干丝,他曾感叹:“烫干丝的味道还真是百吃不厌。”当年他和俞平伯去夜泊秦淮河时,也一起品尝了鸡汁煮干丝。
汤汁香醇的鸡汁煮干丝是淮扬名菜,这道菜对刀工的要求比较高,吃起来鲜美爽口,是百吃不厌的美食。曾有人写诗赞扬鸡汁煮干丝“加料千丝堆细缕”,形象生动地把干丝的层叠纤细状写了出来。
当年乾隆下江南时,扬州的官员曾为他准备了扬州的特色美食“九丝汤”来博皇帝的欢心。这“九丝汤”中除了干丝,还有其他的丝,但最重要的是,必须要用鲜美的鸡汁烹调,如今的鸡汁煮干丝就是由“九丝汤”发展而来。
这鸡汁煮干丝里面的干丝就是豆腐干丝,在挑选豆腐干时,要注意选择那种洁白微黄的香干,闻起来只有豆香却没有豆腥,只有这样的香干,才是最适合做这道菜的材料。
烹饪时,先将鸡肉丝和鸡汤用大火烧开,并放入姜葱、料酒,这时可顺便将香干切成细丝,切丝后放入开水中焯一下捞起来,再把火腿、鲜笋切丝。三十分钟后,把熬好的鸡汤撇去油花放入锅中,加水并放入香干丝,大火烧开后加入鸡肉丝。大约十五分钟后放入火腿丝、虾仁、精盐,旺火煮开就可以起锅装碗了。
鸡汁煮干丝这道菜极其鲜美爽口,鸡汁的鲜香渗透到香干丝中,丝丝入扣,好吃不腻。朱自清在扬州生活了十几年,吃过众多的扬州美食,对这道鸡汁煮干丝更是念念不忘。即使后来他离开了扬州,这一味鲜香也已成为剪不断的情怀。
朱自清从北京大学哲学系提前毕业,毕业后他先去了浙江宁波教书。喜爱美食的朱自清到了“鱼米之乡”,简直可以说是让肠胃来了一场旅行。
宁波菜是我国饮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以海鲜为主,融合蒸、烤、炖等各种烹饪技法。成菜色泽浓亮,原汁原味,吃起来鲜嫩软滑,有苔菜小方烤、腐皮包黄鱼、芋艿煨鸡等。
宁波菜又叫“甬菜”,是浙江最具特色的一个地方菜,因为宁波拥有大自然得天独厚的地理环境,更有历代厨师的烹饪经验,且勇于创新,因此形成了“鲜咸合一”的宁波菜风味。
朱自清当年在宁波四中教书时,特别喜欢吃宁波的下饭菜杏仁豆腐、咸蛋、鲫鱼等。当他第一次品尝芋艿煨鸡这道宁波菜时,只说了“鲜隽”二字,此后,芋艿煨鸡成了朱自清餐桌上必不可少的一道佳肴。
芋艿煨鸡这道菜鲜香无比,芋艿吃起来口感细软,绵甜香糯中又带着鸡肉的鲜香,两者真是绝配。且芋艿性平味甘,富含矿物质元素和微量元素。矿物质元素有利于清洁牙龈,保护牙齿,微量元素又可以增强人体的免疫力,真是既美味又健康的美食。
芋艿煨鸡做起来需要慢工细活,先戴手套去芋艿皮切片,切好后过开水,再过冷水,这样可以断生去异味。鸡肉切块焯水,再过凉水,胡萝卜、豆角切好备用。用平底锅热锅起油,放入葱、胡萝卜、鸡肉和芋艿煸炒出香味,再放入料酒、酱油、糖盐大火快炒,最后加水煨煮一个小时左右。
一个小时后,放入豆角煨一会儿,这时把汤汁收干起锅。装盘后,芋艿的浓郁香味四溢,吃起来芋艿香糯,鸡肉鲜嫩,正符合朱自清的评语“鲜隽”。
朱自清在日记里记录了这样的一段趣事,当年俞平伯去杭州时,特别去了宁波探访好友朱自清,三五知己好友一同去酒店觅食,真是志趣相投。酒席上少不了宁波酒,喝惯了清冽绍酒的俞平伯对味微酸而醇的宁波酒也很是喜爱。还有那满桌的宁波菜,让朱自清吃得津津有味。酒后,朱自清又想吃炒年糕,那香滑的口感让他垂涎欲滴,丝毫不顾肠胃的压力。
朱自清是嗜吃的,不然怎会在他的日记里满满地记载关于吃的文字。
1922年,朱自清在浙江任教,并且和俞平伯等人一起创办了《诗》月刊,这个时期的他积极参与了新文化运动。
在浙江工作期间,朱自清喜欢到绍兴去品尝汤鲜肉嫩的清汤越鸡,并且喜欢邀请友人一起去品尝。作家柳亚子吃过这道清汤越鸡后,给了很高的评价:“汤鲜、肉嫩、皮薄、骨松。”
清汤越鸡本是浙江绍兴的传统特色风味菜肴,这道菜的历史悠久,因为绍兴曾是越国的故都,据说这越鸡是春秋时期的越国流传下来的。当年,越王宫里养有一批专供帝王后妃玩赏的花鸡,后来这批花鸡流传下来,名为“越鸡”,也成为人们的盘中餐。
清汤越鸡这款佳肴清炖而成,原汁原味,很是鲜美可口。先将嫩越鸡料理干净,然后把整只鸡放入砂锅内,大火煮沸,再用小火焖煮一个小时左右。这时另起一蒸锅,把鸡捞出移到蒸锅内,倒入原味鸡汤,下火腿、香菇、笋片和绍酒等调味料,上蒸笼大火蒸三十分钟左右,出锅后淋上香油就可以吃到鲜嫩的越鸡。
后来,因为国内战争的原因,朱自清过上了颠沛流离的生活,很多爱吃的美食都难以吃上了。从前不知道饥饿为何物的他,后来竟饿得手颤眼花。形容憔悴的朱自清得了胃病,在他的日记里除了美食,也添上了“肠胃殊不适”“肠胃仍不佳”的字眼。
嗜食的朱自清是率真的,他爱吃肥鸭子,还评说这鸭子油多有焦气;喜欢吃牛肉锅,高兴了还会跳舞;妻子给他做火腿,他吃一顿嫌不够,还想吃第二顿。
年老后,朱自清依旧嗜食,这次却是爱并痛着,没有了年轻时的豪放。他的胃病越来越严重,可胃痛稍有缓解时,又开始大吃特吃,特别是甜食,如糖、蛋糕等食物。他曾在日记中写道:“不必要地买了一包甜食,由于甜食吃得太多,胃里很不舒服。”
朱自清晚年生活虽艰难,但他还是拒绝了美援面粉,这成了他最后的遗言。对于一个嗜食的人来说,这是多么勇敢的一个举动!
杜牧的爱好是什么?
虽然政事上无法有所作为,但作为年轻的贵公子,杜牧有着其他的爱好。他放荡不羁,喜欢繁华都市和声色歌舞。《论语》里说:“用之则行,舍之则藏。”
既然如此,杜牧趁着年轻,也不妨做做一场声色犬马的大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