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的桃花作文300字?
我喜欢各种各样的花,尤其是它们开放的时候,是那样的美丽,芬芳。在众多的花中我最喜欢的是桃花。
桃花开放的时候是一朵挨着一朵,挤满了整个枝条,它们像一群漂亮的小姑娘,正在展示自己的美丽。
桃花也有很多颜色,有红色的,粉色的,白色的……红的像一团火,在你眼前热情的燃烧着;粉红的像天上美丽的云霞,真漂亮啊;白色的像皑皑的白雪。嫩绿色的叶子衬托着五颜六色的桃花,真美啊!
桃花不仅美丽, 而且它的味道特别香。当你离它还有一段距离时,就能闻到它散发出的阵阵芳香,那香味可真让人陶醉,尤其是当微风吹过时,花香扑鼻而来,吸引着不少蝴蝶,蜜蜂围绕着和桃花一起翩翩起舞,这时候的桃花最美了,让人不想离开。可是桃花大约开放一个星期就会凋谢,这真让人惋惜!
桃花呀桃花,你真是个活波,调皮的仙女,你使春天更加美丽,更加多姿多彩,这么美丽的花,又有那个人不喜欢呢?
这就是我喜欢的桃花!
作文:我最喜欢的花-桃花(350)?
桃花 我爱朝气蓬勃的迎春花,我爱沁人心脾的茉莉花,我爱亭亭玉立的荷花,……但其中我最爱姹紫嫣红、莹洁无瑕、清香袭人的桃花。
阳春三月,正是桃花盛开的季节。春风徐徐地吹着,一片片,一堆堆的桃花与树枝相互碰撞,声音那样清脆,这不就是大自然的音乐吗?气势就如同海洋一般荡漾,而这海洋红的似火焰,粉的似朝霞,姹紫嫣红,哦!原来是春风把桃花吹绽了。当你走到桃园面前,就会发现桃花是那样得粉蕾娇娇,莹洁无瑕,那样得玉蕊楚楚,含露吐英,真是美不胜收。如果你继续向前走,就会到桃园深处,在那,你会感觉得到桃园的空气之中弥漫着阵阵幽香,桃花所散发出来的清香,会钻入到你的鼻孔,扑进到你的心里,让你所陶醉其中,我想这应该就叫做沁人心脾吧! 禁不住驻足观看桃花的游人们,也被这如诗如画的美景与那沁人心脾的芬芳所陶醉了。冬刚刚过去,春又刚刚来到,这姹紫嫣红、莹洁无瑕、清香袭人的桃花,难道不就是春天万物恢复生机的象征吗?
小学生喜欢武术的作文?
我喜欢武术,因为它可以让我变得更强壮和自信。每次练习武术,我都会感到身体变得更加灵活,力量也变得更加强大。同时,武术也教会了我如何保护自己,让我在面对危险时更加从容和勇敢。
我希望能够继续学习武术,成为一名真正的武术高手。
《我喜欢小鸟》作文?
我喜欢的小鸟我阿姨家有两只小鸟。一只叫丹丹,一只叫陶陶。它们的长相十分惹人喜爱。一双小眼睛像两颗黑钲珍珠那么明亮。小眼睛上面长着小眼皮,一层紧挨着一层。在小眼睛下面,有一张小小的嘴,上层长,下层短,有点像鹰嘴,吃起小米来非常费劲,可吃起瓜子比我吃的还快呢。
鸟身上的羽毛淡绿色的,像是穿着一件淡绿的外衣。尾巴是绿、白、蓝三色相间的,像一条彩虹。翅膀一展开就像五彩洒金的小扇子,可漂亮次了。
有一,我买了两只小鸡,想看看它们是否与小鸡和平相处。于是我把它们放在一个笼子里。
两只小鸟初见小鸡觉得它们很大,有一点害怕,不敢上前,就偷偷在一旁观察。
相处几天后,陶陶见小鸡没那么可怕,就一点一点往前蹭,最后终于靠近了小鸡。听了我的介绍,你是不是和我一样喜欢小鸟呢?
我最喜欢,作文?
最喜欢的人——妈妈。妈妈高高的个子,白白的皮肤,长得不胖也不瘦。妈妈长着浓浓的弯眉毛,大大的眼睛,从眼睛里透智慧的光芒。这就是我的妈妈,怎么样,长得漂亮吧。 妈妈是我的第一人老师。记得我第一次写作文的时候,我不知道如何下笔,是妈妈带我走出家门,来到野外,走到田边,让我写看到的,听到的,想到的。每逢星期日,妈妈就会带我去人民公园,观察景物和动物的特点;回到家妈妈让我把所观察到的写下来。就这样我在妈妈的精心呵护下,像一只学飞的小鸟,羽毛一天天丰满了。 每当我写完,妈妈总是我的第一有个读者,读完后,总是夸我几句。即使我的词句写错了,妈妈也会和蔼的说:“如果这句话这样写就更好了。”我总是做着鬼脸把错误改正过来,感觉轻松又愉快。 在妈妈的赏识和认可的目光下,我蹒跚的走出了第一步。我心里是那样的高兴,那样的自豪! 妈妈也是我最知心的朋友。有什么事我就给妈妈说,因为我不用担心我错了妈妈会指责我。当我苦恼的时候,妈妈毫不吝啬的为我解忧;当我迷茫的时候,妈妈给我指明了方向;当我垂头丧气的时候,妈妈们会为我大足气;当我失败的时候,妈妈给我信心和勇气。 妈妈就是一种神奇的力量,让我健康快乐的成长。妈妈,我爱你,我要告诉全世界:“妈妈,我最喜欢你!
作文我喜欢挨打?
挨打之后 期末考试前一个星期三的晚上,我牢牢地记住了这天晚上发生的事情。 那天,我做完了作业,刚伸了个懒腰,刚打开电脑,想去看看我的“菜园子”,顺便尝尝“偷菜”的滋味。 爸爸不知什么时候站在了我的身后,“拿来!”我知道这是检查作业的老师来了。
我只好双手把作业递给爸爸。我大气不敢出地站在一旁,爸爸拉开椅子,坐下来,看了一会儿我的作业,突然,“过来!看看这是怎么回事?”爸爸指着一道题,大声吼道,“这不是上一次错过的一道题吗?” 我傻了:真的是一道经常错的题,这次又错了。 “ 拿家法!”我一哆嗦。
“家法”是爸爸打我的痒痒挠。我知道:又该挨打了。只好走到爸爸的房间,拿来“家法”,双手递给爸爸。看爸爸那横鼻子竖眼的虎样,我怯怯地伸出右手,爸爸猛地推开我的右手。 “为什么不打右手?”我小声地说。因为上次挨打,左手还肿着呢。 爸爸说:“因为右手还要做题!” 我只好乖乖地把左手伸过去。
爸爸右手拿痒痒挠,左手攥着我的四根手指头,双眼直瞪着我的头顶,在我手心上狠狠地打了六七下。还边打边说:“不打你是记不住。让你记不住,让你错!你以后要是再敢再错,我还打!” 我看见爸爸额头出汗了,再看看我的左手,已经长出了一个“红馒头”。 那个“红馒头”疼得我直掉眼泪,而爸爸却满头大汗地背过脸去。
那个“红馒头”四五天后,才慢慢瘪了。但是,那个“红馒头”却永远长在了我的心里。但那次挨打,让我记住了有错题就要及时改正,要不就要挨打。也让我知道了不论做什么事,有错要快改正,要不就要挨打。
我喜欢刘邦作文?
古人云:“学诗使人聪慧,读史使人明智,逻辑推理使人庄重。”最近我读了司马迁的《鸿门宴》,受益匪浅,我对刘邦这个人物也有了较为深刻的理解。
起初,我只知道刘邦是汉朝的开国皇帝。是农民起义军的领袖之一,后来打败了项羽而建立汉朝。
他的成功一是因为他能拉拢人,当项伯来告诉张良,项羽要在第二天清早攻打沛公时,刘邦先是“以兄待之”,后又“约为婚姻”竭尽全力拉拢项伯,让他在项羽面前替自己说好话,说他不敢妄自称王,最终项伯答应了他的请求,为他赢得了先机。
他的成功二是因为他的勇气,他第二天清早亲自带领一行人来鸿门赴宴,那真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这说明刘邦做事果断,不畏惧项羽,就在气势上压倒了项羽。
他的成功三是因为他的能屈能伸,在鸿门宴上,他先是极力为自己辩护,说自己所做的一切“籍吏民,封府库,遣将守关”都是为了项羽,是等待项羽来一起入关。
他的成功四是因为他能用人,在鸿门宴前,他先是听计于张良,拉住项伯这根救命稻草。后又在鸿门宴上装孙子,让项羽放自己一马,又因为樊哙的出色表现,使他逃过一劫。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鸿门宴是楚汉项争的转折点,鸿门宴前,项羽兵力强大,拥兵四十万,刘邦只有区区十万,根本不是项羽的对手,可鸿门宴后,刘邦先是“立诛杀曹无伤”,清除了内奸,又紧紧依靠萧何,张良,韩信,上下齐心协力,通过四年多时间的艰苦努力,终于在垓下彻底消灭了项羽主力军,完成了建国大业。事后,他曾说“夫运筹策帷帐之中,决胜于千里之外,吾不如子房;镇国家、抚百姓、给馈饷、不决粮道,吾不如萧何;连百万之军,战必胜,攻必取,吾不如韩信。此三者,皆人杰也,吾能用之,此吾所以取天下也”。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刘邦夺得江山的原因。他成为一代帝王一点也不偶然。
我喜欢熊猫作文?
我最喜欢的小动物是大熊猫,大熊猫是稀有动物,世界上只有几千只,大熊猫的稀少原因是人们对大自然的环境破坏,使大熊猫变的稀少。还有大熊猫的繁殖能力差,成活率非常低。这也是大熊猫稀少的原因。
大熊猫长的非常可爱,它的身子胖乎乎的,像个大肉球。它的尾巴很短,有点像兔子的尾巴。圆圆的大脑袋上长着黑黑的大眼睛,大熊猫的眼睛周围有一圈黑像是带了一副墨镜。大熊猫的毛软软的像柔软毯子,熊猫的颜色是黑白相间,所以大熊猫最痛苦的事情就是不能拍一张彩色照片。
希望大家一起来保护我们的大自然,保护我们的国宝大熊猫。
我喜欢桃花因为什么?
我却喜欢桃花,因为它在花的家族中总是第一时间开放,告诉我们春天来了,所以我喜欢它这“春风第一枝”的精神。
阳光给鲜艳的桃花披上金装,在蓝天的衬托下,桃叶显得格外的绿,仿佛是仙女头上的翡翠。那一朵朵,一簇簇,一串串的桃花开满枝头,好似一串串诱人的冰糖葫芦,每一朵都开的那么红,那么艳。刚打苞的;犹如一粒粒小红豆,可爱极了,在树枝上蹦啊跳啊的;快开放的,又似一颗颗红得欲滴的草莓,让人口水直流。可是没等你伸手,它仿佛迫不及待地要展现出全部的美丽-——它就要灿烂地开放了。
粉的如蝶的水红色桃花更加美丽了。远看,就像一个个穿着薄如蝉翼的芭蕾裙的小姑娘,在阳光下起舞一阵微风吹来,它们又像千万个小精灵似的,你笑我唱,热闹极了,真是让人眼花缭乱。
啊!桃花。你毫无怨言,用自己的生命妆扮祖国的大好山河,美丽的桃花啊,我爱你!
作文我和桃花的故事?
参考:曾经,我的书桌上有一盆水仙花,她是我最好的玩伴。我总喜欢和她对坐着,静静地欣赏她。一个青花瓷盆,一捧鹅卵石,一勺清水,就让她毫不自在。她没有,牡丹的雍容华贵,但我偏偏喜欢她的淡雅;她没有桂花的溢香满园,但她的静吐含芳也使我陶醉;她不像蝴蝶花的鲜艳多彩,她纯洁的白色就是最美的童话。
她的叶儿是碧玉雕成的,绿得透彻,沁人心脾,毫不失她的坚韧。
在百花凋谢的冬季,她仍然不驯地开着,与窗外的白雪呼应。与松、竹、梅为伍,笑傲寒霜。
随着光阴流逝,我对她的喜爱不仅没有消退,反而愈渐愈浓了。
我总是把照顾她的活儿全揽了。
那天,我照常给她浇水。不知怎么的,“啪”的一声,脚下就布满了瓷片,鹅卵石滚落一地,摇摇晃晃的。
我得水仙在地上痛苦地挣扎,奄奄一息。
水向四周漫去。
我很害怕,怕就此失去了她。
我一边掉着眼泪,一边捧着她,放进一个刚擦好的瓷盆里,重新放进水和卵石,让她静静养伤。
不久,她就恢复了昔日的生机,又开始和我嘻哈游戏。
她的离开,完全是我的过错,我不应该把她独自留在家里。那年我回老家。临走前,我给她放了充足的水,像往常一样安慰她“我马上就回来”。但没想到,我们就此分别。
我猜,我不在的时候,她一定十分寂寞。她天天扶着窗台,让风给我捎口信儿;尽力地望着路的那边,盼望着我早日回来。每想到这儿,我就不由地一阵心痛。
当我再次见到她时,盆里已经没有水了。她倒在旁边,脸上还剩着一滴来不及擦干的泪。于是,那个位置空了好久。
我不再养花了。在她曾经的位置的玻璃板下,压了一张照片,是我和她一起照的。里面,是笑得甜甜的我和带着甜甜的笑的她。“水仙花,你还喜欢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