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的合法权益:
(1)按章程自主管理;
(2)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3)招收学生或其他受教育者;
(4)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5)给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
(6)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7)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
(8)拒纸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幼儿园管理条例》对幼儿园的保育和教育工作作了哪些规定
1. 保育与教育相结合,创建教育和儿童身心发展相适应的健康环境。
2.保障幼儿身体健康,培养良好生活、卫生习惯;促进智力发展;培养热爱祖国的情感以及良好的品德。
3.使用普通话。招收少数民族为主的幼儿园,可以使用本民族通用的语言。
4.幼儿园应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
5.幼儿园可因地制宜,安排教育内容,原则是不得损害幼儿的身心健康,以孩子为重。
6.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
7.应建立卫生保健制度,防止发生食物中毒和传染病。
8.应建立安全防护制度,严禁设置威胁安全的危险建筑物和设施,严禁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教具、玩具。
9.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时,幼儿园应当立即采取紧急救护措施,并及时报告主管部门。
10.园舍和设施有可能发生危险时,幼儿园应当采取措施,排除险情,防止事故发生。
总结一下:普通话、游戏为主、严禁体罚、防止食物中毒和传染病、危设排查、紧急措施要报告、安全玩具教具、因地制宜安排内容、良好生活卫生习惯,促进智力和爱国思想发展、保育和教育相结合。
附:《幼儿园管理条例》详细规定
幼儿教师的行业规范
幼儿教师从业证书
教师资格证是教育行业从业人员教师的许可证,法律法规、政策依据是《教师资格条例》。中国公民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须依法取得教师资格。在我国师范类大学毕业生须在学期期末考试中通过学校开设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并且要在全省(或北京市)统一组织的普通话考试中成绩达到二级乙等(中文专业为二级甲等)以上,方可在毕业时领取教师资格证。非师范类和其他社会人员需要在社会上参加认证考试等一系列测试才能申请教师资格证。
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
(一)幼儿为本
尊重幼儿权益,以幼儿为主体,充分调动和发挥幼儿的主动性;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保教活动规律,提供适合的教育,保障幼儿快乐健康成长。
(二)师德为先
热爱学前教育事业,具有职业理想,践行核心价值体系,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关爱幼儿,尊重幼儿人格,富有爱心、责任心、耐心和细心;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自尊自律,做幼儿健康成长的启蒙者和引路人。
(三)能力为重
把学前教育理论与保教实践相结合,突出保教实践能力;研究幼儿,遵循幼儿成长规律,提升保教工作专业化水平;坚持实践、反思、再实践、再反思,不断提高专业能力。
(四)终身学习
学习先进学前教育理论,了解国内外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经验和做法;优化知识结构,提高文化素养;具有终身学习与持续发展的意识和能力,做终身学习的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