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保安服务的制度是哪些?
1、严格执行校园安全管理规定,做到人不离岗,岗不离人,准时上班,做好交接班手续。
2、要保管好长短棍、辣椒喷雾、强光手电等防御设备,并定期检查,确保有效。
3、身穿制服,仪表端庄,礼貌待人,禁止穿拖鞋。严禁酒后上班、疲劳上班或上班时打瞌睡。
4、学生上、下学期间,维持好校门口交通秩序,做好学生疏导工作。
5、明确校园突发事件处理程序,沉着应对、果敢处置突发事件,灵活处理应急情况。
6、严格履行来访人员准入、登记手续,认真盘查校门口闲杂人员,了解来校意图,细心观察其行为去向。
7、每天上下学,要开好、关好防盗门、各馆室门锁,并检查门窗防盗设施是否牢靠。
8、严格执行校园24小时执勤巡查制度,严密监视报警系统及其他监控设备。
9、定期组织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上报安全隐患,建议整改措施,在雷电、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来临之前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10、对进出校园的车辆和物品要核对检查,凭证放行,严禁将非教学用或生活用的危险物品和管制刀具带进校园。
11、要了解校园周边治安情况,做好各种安全隐患的排查,维持好学校良好的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护好学校财产安全。
12、加强学习,提高职业技能
二、学校门卫组长职责?
1、根据保卫处的要求,安排好保安队的各项工作。组织保安人员做好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做好校园的值班巡逻,确保学校安全。
2、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贯彻执行保卫处安全工作计划,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检查、督促保安各岗位的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和保安人员的风纪,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提倡文明执勤。
3、定期组织全队的政治学习和业务知识的培训;关心队员生活,做好思想工作,教育队员遵纪守法,文明值勤,爱岗敬业。
4、认真搞好学校的各项安全保卫工作,按照公安机关和学校的要求,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的局面。
5、认真做好工作记录,负责检查在岗、巡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报告。。
6、完成校领导、保卫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山东中小学保安规定?
为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保障学校及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山东省明确,学校应当建立由校长负责、有家长委员会代表参加的校内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并设立保卫机构,配备专职安全保卫人员。
山东规定,专职安全保卫人员配备的数量应该根据学校规模和实际确定:规模在500人以内的学校,应当至少配备2名安全保卫人员;规模在500人至1000人的学校,应当至少配备3名安全保卫人员;规模在1000人以上的学校,按照不低于新增加规模的2‰增配安全保卫人员。
根据办法,山东非寄宿制学校不得要求学生上晚自习,学校应当及时打开校门安排学生入校,不得将学生拒之于校门外。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低年级学生、幼儿上下学时接送的交接制度,不得将晚离学校的低年级学生、幼儿交与无关人员。
山东省明确,学校应当加强校园管理,不得将校园场地出租给他人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出租校园内场地停放校外机动车辆,不得利用学校用地建设对社会开放的停车场。
四、学校安全标准划分?
答: 1、学校在大门口或学生进出主要部位设置门卫室,按要求配备专职或兼职门卫。门卫人员数量按学生数的1/300比例配备。
2、门卫人员应当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50岁以下,身体健康,责任心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品行良好,能够切实履行岗位职责,无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或者开除公(军)职的记录,无精神病史。有条件的学校或学生超过2000人的学校必须聘请专职保安,保安配备参考数量为小学3-6人,初中5-10人,高中10-20人。
3、学校聘请兼职门卫,要进行岗前培训,组织学习安全保卫知识及学校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4、门卫室内配德警械、手电筒和通讯工具等设施,门卫人员能正确并熟练使用各种用具。
5、门卫室内要建立《门卫管理制度》、《门卫岗位职责》、《值班人员管理办法》、《学校会客制度》、《学校内部治安保卫管理办法》等制度并上墙,设立《值班记录》、《巡查记录》、《交班接记录》和《进出人员登记薄》等记录。
6、门卫人员在岗期间要做到:衣着整洁,行为规范,语言文明,礼貌待人,忠于职守。不得无故脱岗、漏岗、擅离职守,不准酗酒,严禁睡岗。在岗期间不得看书、看报、听广播、干私活。
7、门卫人员要有严格的交接班制度。接班时,必须向交班方详细询问有关情况,移交值班记录,巡视相关场所,做好交班手续。门卫人员请假需事先办理手续,经有关人员批准并安排好替代人员方可离岗。
8、学校门卫实行24小时值班,门卫人员与值班人员要定期对校园内的各个部位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做好巡查记录。要特别加强夜间巡逻。能够正确开启警报装置,一理发生情况迅速查明原因,积极保护现场,必要时及时报警,协助警方处理。
9、门卫人员须严格执行学校会客制度,来访者应该进行登记,填写相应会客单,写明进出校的时间与事由,并与接待者联系,经确认后方可入校。来访者出校时,凭被访者签字的会客单放行。如遇被访者上课或开会,应告知其在门卫室等候。上课期间禁止家长和社会闲杂人员随意进校,如遇特殊情况,先由门卫联系学校办公室,经办公室负责人同意,方可
准许入内。
10、门卫人员要在学生上下学时间,维持学校门口秩序。把好学生出入关,防止住校生私自外出,学生须持有离校证明并登记后方可出校门。
11、门卫人员要严把货物、车辆进出关。货物进出校门,需凭相关部门证明(或出门单)经确认后予以放行。本校及上级部门机动车辆进校,应指引其到指定停车区停放,不得随意进入学生生活区、教学区。校外机车车辆一律不准入内(特殊情况除外)。自行车进出校门时,必须下车推行,并在指定地方停放。禁止将非教学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内。
12、门卫人员要把当天的出入登记表、巡查记录、值班记录等资料整理上报。
13、门卫人员要自觉维护学校门岗环境,积极做好包干区域的环境卫生。对在校门附近设摊的要予以劝阻,对校门外自行车的停放要加以管理,对校门口的绿化景观要进行维护,对放学时校门口的交通拥堵要实施疏导。确保校门左右200米内无设摊,校门口内外通道畅通无障碍,周边绿化景观无破坏,门卫室外环境整洁无杂物。
14、门卫人员要确保联系畅通,切实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
15、门卫人员要定期对门卫室及周边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整改。
16、有条件的学校可将校园监控终端安装或引入门卫室,便于门卫人员在双休日和假期不间断地监视校园安全状况。
17、门卫人员要提高警惕,加强防范。一旦发生险情事故,要临危不具,挺身而出,控制局面,保护现场并及时报警。要切实协助学校、社会、公安、消防等部门做好防盗、防灾、防事故、防破坏等工作,确保学校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