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段七年级
(一)招生对象:具有西宁市城区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已在西宁市城区公办小学就读的非城区户籍应届毕业生和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应届毕业生。符合优待条件人员子女入学的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二)报名时间:
1.小学在校应届毕业生:2021年5月10日—2021年5月23日。
2.具有西宁市城区户籍在外借读应届回宁毕业生:2021年6月1日—2021年6月30日
(三)报名地点:
1.小学在校应届毕业生:各自毕业学校。
2.具有西宁市城区户籍在外借读应届回宁毕业生:户籍所在地区教育局教育科。
城东区教育局教育科:南小街51号,电话:8121550
城中区教育局教育科:解放路4号,电话:4919505
城西区教育局教育科:五四大街21号,电话:6109567
城北区教育局教育科:朝阳西路59号,电话:5507520
(四)毕业生需提供的材料
1.具有西宁市城区户籍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户口本、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房产局备案)原件及复印件。
2.非西宁市城区户籍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1)法定监护人及毕业生在西宁市城区的有效居住证明。
(2)法定监护人在西宁市城区不动产权证或有效的房屋租赁备案材料。
(3)法定监护人在西宁市城区经商、务工、柔性引智证明:经商办企业人员出示工商执照、税务登记及纳税证明;务工人员出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柔性引智人才出示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4)法定监护人及毕业生原户籍地户口本。
3.具有西宁市城区户籍,在外借读的回宁生须持学籍号、户口本、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房产局备案)的原件及复印件、小二寸电子照片(JPG格式)。
(五)报到时间。8月23日到原毕业学校(回宁生到区教育局)领取入学通知书,各小学负责送达至学生本人。小学毕业生持入学通知书、户口本、学籍档案于8月27日到录取学校报到,初中学校安排学业水平检测,8月31日均衡编班,9月1日正式上学。
三、注意事项
(一)凡同一住房已用于学区生源资格认定的在小学阶段六年、初中阶段三年内(同一监护人除外),不再作为其他家庭新生入学资格认定的条件。
(二)网上信息采集时,学生姓名、身份证号、性别、出生日期必须与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上的信息保持一致。学生基础信息,特别是学籍号、身份证号、姓名、户口本、不动产权证信息等是学生资格审查、分配录取、办理入学手续和学籍管理的重要依据,请务必认真填写、审核并确认。
(三)牢记自己的网上报名“用户名”和“密码”,不外泄,以防他人篡改信息。
人为提供虚假证件、填写错误信息,一经查实,作如下处理:
1.西宁市城区户籍学生一律取消划片入学资格,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相对就近调剂入学。
2.非城区户籍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取消相对就近调剂入学资格,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调剂入学。
四、毕业生网上信息采集操作流程须知
(一)登录系统。在就读学校(回宁生在区教育局)领取报名条后,按照报名条上提示的登录地址、时间、分配号和初始密码登录网上报名系统。
(二)修改密码。首次登录,系统会强制修改登录密码,新密码由6—8位数字或字母组合,学生及家长要牢记密码。
(三)阅读须知。按系统提示认真阅读报名须知,牢记报名时间及相关要求。
(四)填报信息。按要求填报学生的基本信息、户、房信息、家庭成员信息,页面带小星号的为必填项,切勿遗漏。
(五)提交保存。学生在填报过程中,切勿用时过长,填写完基本信息和户、房信息后及时提交保存,再继续填写家庭成员信息。
(六)信息确认。仔细核对填报信息,发现有误,及时返回填报页面修改,确认无误后在确认页面输入学生身份证号予以确认,确认后学生将无法更改信息。
(七)班主任审核。班主任根据资料审核学生填报信息,发现和原始资料信息不一致时,及时与家长和学生核对,信息无误后在审核页面上点击“审核通过”按钮,完成审核。
(八)照片采集。班主任老师信息审核完成后,学校应分班组织学生进行照片采集,采集过程应严格按照采集要求。(照片格式为:小二寸JPG格式)
(九)签字确认。照片采集完成后,学校应分班打印学生信息确认表,学生及家长仔细核对报名信息和照片信息,确认无误后签名并上交学校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