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主体
(一)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
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有如下特征:(1)主体的平等性;(2)内容的完全性和广泛性;(3)权利能力和义务能力的统一性;(4)民事权利能力实现的物质保障性;(5)权利能力的不可转让性。
(二)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
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有如下特征:(1)由国家法律确认;(2)与公民的年龄和智力状态相联系;(3)非依法定条件的程序,他人不得限制和取消。
(三)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1.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的特征
企业法人从核准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并依法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享有民事权利能力。事业单位和社团法人从批准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并依法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享有民事权利能力。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从核准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取得民事权利能力。
2.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特征
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在时间上是一致的,也始于法人成立,终于法人消灭,在法人存续期间始终存在。两者同时发生,同时消灭。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和其民事权利能力在范围上是一致的。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以其不同于单个自然人意思的团体意思为前提,是由其机关或代表来实现的。
现在民办幼儿园,国家有什么优惠政策吗?
通过给予税费减免、基金奖励、捐资激励等优惠政策,支持民办幼儿园发展。采取派驻事业编制教师、生均定额补助等方式,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学前残疾幼儿、孤儿实施免费教育,免除公办幼儿园就读的学前残疾幼儿、孤儿的保教费,在民办幼儿园就读的按照不低于同类公办幼儿园保教费的标准予以补助。
县内落实农村学前教育的政策有哪些
基本普及学前教育。学前教育对幼儿身心健康、习惯养成、智力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坚持科学保教方法,保障幼儿快 乐健康成长。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到2020年,普及学前一年教育,基本普及学前两年教育,有条件的地区普及学前三年教育。重视0至3岁婴幼儿教育。
明确政府职责。把发展学前教育纳入城镇、新农村建设规划。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大力发展公办幼 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加大政府投入,完善成本合理分担机制,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给予补助。加强学前教育管理,规范办园行为。制定学前教育办园标 准,建立幼儿园准入制度。完善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幼儿教师资格标准,切实加强幼儿教师培养培训,提高幼儿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依法落实幼儿教师地 位和待遇。教育行政部门加强对学前教育的宏观指导和管理,相关部门履行各自职责,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发展学前教育。
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努力提高农村学前教育普及程度。着力保证留守儿童入园。采取多种形式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改扩建、新建幼儿 园,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富余的校舍和教师举办幼儿园(班)。发挥乡镇中心幼儿园对村幼儿园的示范指导作用。支持贫困地区发展学前教育。
2018年起幼师新政策
幼儿园工作计划中,家长工作计划已是重要内容。共同教育好幼儿,使幼儿的全面素质得到提高,这不只是幼儿老师的责任。想要达到家园互动,共同教育。幼儿老师必须使家长及时,全面的了解幼儿园教育目标,从而配合幼儿园进行教育。为了共同的教育目标,新年度制定出了幼儿园家长工作计划。幼师和老师一样,也是祖国的栋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