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呼和浩特市幼升小政策解读
幼升小在几年前原本不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随着教育的改革,特别是小升初升学方式的多元化、学籍制度管理的强化,幼升小已在小升初、初升高中变得最为重要。下面我收集了一些关于呼和浩特市幼升小政策,希望大家认真阅读!
4月13日下午,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发布《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16~2017学年度市区中学招生计划的通知》:本学年度呼和浩特市区普通公办初中共计划招录303个班级,16135名学生;呼和浩特市区普通公办高中共计划招录240个班级,12785名学生。市区普通民办初中共计划招录162个班级,8520名学生;市区普通民办高中共计划招录55个班级,2570名学生。市区中等职业学校共计划招录9519名学生。
【幼升小】
网报5月4日开始
按照要求,今年呼和浩特市区小学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2010年9月1日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一是具有市区户籍的适龄儿童,二是在市区合法稳定居住和就业,能提供相关真实、准确信息材料且符合规定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对于符合条件者,市四区(新城区、回民区、玉泉区、赛罕区)教育局将根据“呼和浩特市义务教育小学入学服务平台”采集的登记入学情况,结合本地区实际,合理划定入学片区,制定各区《2016年小学入学实施细则》,优先安排本区户籍且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相对就近入学,然后再根据学校招生规模在辖区内统筹安排其他适龄儿童入学。
市区小学入学报名采取网上注册方式进行。5月4日~6月3日,“呼和浩特市义务教育小学入学服务平台”进入注册和信息采集时间,适龄儿童个人信息采集通过“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试信息网()”,登录“呼和浩特市义务教育小学入学服务平台”,根据相关说明与提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信息采集完成后,监护人必须持“呼和浩特市义务教育小学入学服务平台”打印的《小学入学信息采集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到片区学校进行资格审核。接受蒙古语授课的学生按照本市户籍地或进城务工人员家庭实际居住地划片入学。户籍或居住地在新城区、回民区、金川开发区、土左旗和武川县范围内的学生入呼和浩特市蒙古族学校就读,户籍或居住地在玉泉区、托县、和林县和清水河县范围内的学生入玉泉区民族实验小学就读;户籍或居住地在赛罕区范围内的学生入呼和浩特市民族实验学校和赛罕区民族小学就读,由赛罕区教育局制定《关于2016年赛罕区接受蒙古语授课的学生入学实施细则》。
市区小学入学招生结果可于2016年8月10日后,登录“呼和浩特市义务教育小学入学服务平台”进行查询。
【小升初】
公办初中6月25日电脑派位
按照要求,市区“小升初”招生对象为有学习能力,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一是具有市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二是在市区合法稳定居住和就业,能提供相关真实、准确信息材料且符合规定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对于符合条件者,市区公办初中招生可采取电脑派位、小学对口直升等方式进行。城区公办初中“小升初”电脑派位要优先安排市区城市正居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然后根据各区实际情况在辖区内统筹安排其他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小升初”电脑派位时间为2016年6月25日。
蒙古语授课按照对口办法招收
呼和浩特土默特学校继续采取自主招生的办法,以招收本市的自治民族学生为主,其招生比例不低于当年招生计划的60%。蒙古语授课的小学结业生升学继续按照小学与初中对口升学的办法进行。市蒙古族学校的小学结业生直接升入本校初中;市民族实验学校的蒙古语授课结业生,凡具有赛罕区城区正居户籍满3年(与父母同一户口本)、父母在本市有固定住所和稳定工作、在该校就读满3年的学生直接升入师大附中,其余蒙古语授课学生升入市蒙古族学校。加授蒙古语授课的小学结业生升学安排市民族实验学校加授蒙古语小学结业生对口升入呼市第三十五中学,也可自愿升入呼和浩特土默特学校加授蒙古语班。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盛乐实验学校九年义务教育招生要按照和林县招生入学工作安排进行。
市区民办初中招录工作5月完成
市区民办初中招生方面,选择就读市区民办初中学校的小学结业生,必须在规定时间登录“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试信息网”,完成民办初中学校网上报名。届时,在“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各民办学校招生地点及联系方式。该项目完成时间为5月1~16日。
市区民办初中根据本校志愿填报结果、本年度招生计划、相关规定和本校实际情况自主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完成时间为5月17~25日。市区民办初中完成新生协议签订、报到、注册工作(每名学生只能与1所民办初中学校签订协议),并将注册新生花名表报主管教育局备案,完成时间为5月26~31日。已被市区民办初中学校录取并签订入学协议的小学结业生,必须到其结业小学的主管教育局签订放弃公办初中“小升初”电脑派位协议。如继续参加公办初中“小升初”电脑派位则被视为择校,三年后中考时不享有“分招”资格。
市教育局要求均衡常态分班
呼和浩特市教育局要求,各级各类义务教育学校一律不得自行组织或者与社会培训机构合作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和测试。市区公办初中(呼和浩特土默特学校除外)招生,严禁以学校为单位自行招生和跨区跨片招生。各公办初中在“小升初”电脑派位结束后一周内完成编班,要实行均衡常态分班,不得举办重点班、实验班。分班结果(包括班主任和学生名单)于7月3日前向社会公布。市区民办初中自主招生工作必须在各区教育局指导下进行,按照规定时间和程序完成。各民办学校不得收取报名费、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初中可提出补录申请,由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另行确定招生时间,不得随意招生。未在户籍地就读的小学六年级学生,如有回户籍地就读初中的愿望,需持相关证件到户籍地教育局进行资格审核,由辖区教育局结合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初升高】
中考6月18~20日进行
取消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市区最低控制线以下考生不能录取
2016年中考仍实行“七科五考+结业考试+体质测试”升学考试制度,其中,结业考试为初二年级生物、地理综合考试。按照相关规定,中考体质测试采取“必测+选测”的形式进行。必测项目包括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及立定跳远。今年的选测项目通过随机摇号抽取的方式确定为男生掷实心球、女生1分钟仰卧起坐。
按照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发布的中考考试时间表,5月4~25日为体质测试时间,6月18~20日为中考时间。6月18日8时30分~11时语文、15~17时英语,6月19日8时30分~10时30分数学、15~16时10分文科综合,6月20日8时30分~10时30分理科综合,6月20日下午考试项目包括蒙古语文(乙类)和生物地理综合(初二年级)。
取消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
13日,呼和浩特市教育局正式下达2016~2017学年度市区中学招生计划。通过表格,记者发现今年呼和浩特市一中计划招录普通高中20个班级、1100名学生,其中特长生60人,统招和分招均为520人,外语课程交流合作实验班2个(自主招生)。呼和浩特市二中没有初中招录计划,计划招录普通高中26个班级、1430名学生,其中特长生86人,统招和分招均为672人,另有4个国际班(自主招生,每班30人)。(详见“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试信息网()”)
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在此提醒家长,普通中学招生计划为指令性计划,中等职业学校、民办学校招生计划为指导性计划。自治区示范性高中学校的招生计划包括“统招”计划、“分招”计划和特长生计划3个部分。特长生计划数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总数的6%,除特长生计划以外的计划按“统招”计划数和“分招”计划数各占50%进行分配。
呼和浩特市教育局特别强调,根据教育部等7部门《关于2012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取消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各招生机构和学校要严肃招生工作纪律,严格招生规程,实施“阳光招生”;若招生学校在完成招生计划后,的确需要增加招生计划,需履行报批手续,严禁擅自扩招;对违反招生纪律的单位,追究责任人与相关领导责任。
市区最低控制线以下考生不能录取
按照呼和浩特市教育局的要求,纳入市区统一招生的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包括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盛乐实验学校)不得录取在市属旗县参加统一中考的考生。除师大附中举办的“蒙授班”和“宏志班”按政策可以在全区范围招生外,其他公办普通高中一律不得录取未参加呼和浩特市中考和市区最低控制线以下的考生。
民办普通高中招生按照网上统一录取与自主招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所招学生中考成绩须达到当地中考普通高中招生最低控制线。市区农村公办普通高中如在统一网上实时动态录取时未完成招生计划,可在下一录取批次进行单独划线补录,最低录取控制线不得低于各区教育局审批划定的农村公办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农业旗县(土左旗、托县、和林县、清水河县、武川县)教育局在全市统一安排下,制定本地区高中招生方案。农业旗县各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录取当地最低录取控制线以下的考生。
中等职业学校7月24日公布录取结果
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分春季招生和秋季招生,春季招生不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秋季招生采用自主招生与网上录取相结合的方式完成招生工作。自主招生学生可于5月直接到志愿学校申请入学,学校采用自主招生的办法进行录取,录取结果以学校发放的录取通知书为准。市内各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学校情况介绍、有关网上录取规则及相关要求将提前在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试信息网上予以公布。网上录取时间为7月22日8时~23日18时,7月24日公布录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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