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幼儿发生意外事故处理方法如下: 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幼儿园和学校意外伤害事故是指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的,造成在校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由于事故的原因不同,所以可以分为责任事故和意外事故,而学校或幼儿园只有在责任事故中才承担与其过错相当比例的民事责任。根据《民通意见》第160条和《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的规定,学校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九条规定,以下情况学校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一)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 (二)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三)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的; (四)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五)学校知道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患有不适宜担任教育教学工作的疾病,但未采取必要措施的; (六)学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或者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不宜未成年人参加的劳动、体育运动或者其他活动的; (七)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八)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学校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导致不良后果加重的; (九)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 (十)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未成年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的; (十一)对未成年学生擅自离校等与学生人身安全直接相关的信息,学校发现或者知道,但未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导致未成年学生因脱离监护人的保护而发生伤害的; (十二)学校有未依法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的。。 孩子在幼儿园发生意外伤害,这是作为家长、幼儿园、教师都不愿意看到的。曾看到过一份有关方面的调查,3-6负儿童在幼儿园意外伤害发生率为46.10%,男童意外伤害发生率(54.5%)明显高于女童(36.39%)。伤害类型前几位依次是碰伤、摔伤或扭伤、锐器刺伤或切割伤、坠落伤、烧烫伤。
中学生常见的意外事故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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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生常见的意外事故主要有交通事故、跌伤事故、游泳溺水等多种类型,中小学生由于年龄和意识等方面的原因,在预防和自我保护意识上是相对薄弱的。以下是一组数据:我国中小发生的安全事故 2006年的主要原因特点是学生安全意识淡薄是多数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主要比例分布是: 学生安全意识差占45%,学校管理占18%,社会交通、治安原因占27%;自然灾害等占10%,因此作为班主任首先应该指导和教育学生提高安全和自我保护意识。
比如交通事故,在农村寄宿制学校发生几率是相当高的,学生由于缺乏了解一定的交通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在行走和乘车过程中,因为人多车少,并且很多时候没有正规车辆进行客运。如果不及时赶车的话,有的同学在周末时根本就无法回家。为此就出现了很大的随意性和无条件选择性。
由于车辆选择的无条件和随意,也就埋下了许多交通安全隐患。那么作为班主任,你没有阻止学生回家的权利,也没有送学生回家的能力。这个时候只能在教育学生提高安全意识的基础上指导学生拟定合理的回家计划了。在提高安全意识上版主任首先要召开一次主题班会,向学生讲解相关交通法律法规,并详细介绍
交通事故预防原则(十次事故九次快、十次事故九次违章;影响安全性的“人车路”三要素;决定命运的车位、车速、车距三要素;既要有主动安全措施,也要有被动安全措施;坚持三不伤害原则;争取主动紧张的原则注重道路环境条件;时时做到“双保险”。
)如果有条件的话,邀请校外专家给学生举行一次专题讲座,展示相关资料和图片,让学生能够明白和理解交通安全知识的重要性。其次,指导学生拟定一定的回家计划,比如离家较远的学生可以一次性带足学习生活的必须用品和生活费用,按月为单位回家。而离家较近的学生可以分组按单双周单位回家,在分组交替中减少交通的承运量,使学生尽量乘坐合法正规的客运车辆。
最后,在马路危险处应设立醒目的警告牌和护栏;在学校附近应增设安全标志,以引起司机的注意,同时指导在出现交通意外事故时,要学会自救和他救,懂的基本的救护方法。不可盲目恐慌、不知所措、一哄而散。
对于跌伤事故的安全教育和防范措施的指导也是非常重要的,中小学生正处于异常好动的身理心理阶段,意外的跌伤是在所难免的。
作为班主任应该要能够指导学生最大程度上降低跌伤意外的发生率,要制定相应的活动要求,比如校园围墙和建筑工地等危险地带,严禁学生攀爬或进入工地内玩耍,不可在教学楼走廊过道上追逐打闹等。在学校或者班级组织的集体运动中要注意保护他人和自我保护,不可为了取胜而故意伤人。
同时要对学生进行意外发生以后的救护措施指导教育,当事故不可避免地发生以后,要及时通知老师和进行及时的必要救护。
对溺水事故,班主任或者学校不应消极预防,而应积极应对。最好的预防是教会学生游泳,学会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自救、自护。为此,班主任一定要加强管理和教育,要教会学生游泳或者教育学生远离江河湖海。
在管理上学校要与当地政府和社区一起积极创造条件,在学校周边不适于游泳的水域插上警示木牌,提醒学生不得下水。尤其在农村特别是山区,夏季暴雨季节易发生学生在上下学的路上被洪水围困或冲走的事故,学生家长与教师要了解学生所经过的道路存在哪些隐患,并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学生不慎落水或被水冲走。
在教育上,
班主任要及时对学生进行防溺水教育。初夏与暑假前是防溺水教育的重点时间段。雨季教育重点是预防学生被洪水冲走,初冬与早春应提醒学生预防落入冰窟而溺水。同时要教育学生不得在没有成人带领的情况下私自游泳。更不许在上下学路上和节假日私自或结伴到非游泳水域(如水库、池塘、湖泊、河流、水坑等)游泳。
班主任要向家长宣讲防溺水的知识,请家长与学校配合,共同做好学生工作。教育学生不去不明水域游泳,不在没有成年人带领的情况下游泳,提高防止溺水的意识和能力。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是要教会学生游泳和自救,指导熟练掌握游泳的基本技能,训练学生在出现溺水的迹象时(如被水草缠住或腿抽筋),如何自救并进行相应的训练。
在开设游泳课的过程中,也要做好相应的防范工作,以防发生意外。另外还要教育学生,在水中发现有危险时,要沉着冷静,不要紧张,因紧张会使身体的密度加大,更容易迅速沉入水中;也不要乱扑腾,尽可能使鼻子露出水面呼吸,呼气要浅,吸气要深。因为深吸气时,人体密度减小,可浮出水面。
中小学生常见的意外事故还有很多,要想让学生在最大限度上降低发生的可能,关键还是意识上的教育,要做好安全知识宣传工作,提高学生素质,增强保护意识和救护能力。完善预防方案和防患措施,防患于未然,最好的解救就是预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