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二字最早并不专指学校。西汉时称“文字学”为“小学”,唐宋以后又称“小学”为字学。读书必先识字,掌握字形、字音、字义,学会使用。周朝儿童入学,首先学六甲六书(六甲指儿童练字用的笔画较简单的六组以甲起头的干支。六书即指事、象形、形声、会意、转注、假借),所以从前把“文字学”称“小学”,“小学”之名即由此而得。
盖小学者,国故之本,王教之端,上以推校先典,下以宜民便俗,岂专引笔画篆、缴绕文字而已。苟失其原,巧伪斯甚。 ——《国故论衡·小学概说》
小学,即中国的“传统语言文字学”,必须有“传统”二字,因为它不是指现代的语言文字学。通常说“小学”即文字、音韵、训诂,这样说是不甚合适的,因为小学的这“三门”原本是“浑然一体”的,文字、音韵、训诂不是孤立存在的,所以,这里这样强调一下。
中国于1915年改初等小学堂为国民学校,“以授以国民道德之基础及国民生活所必需之普通知识技能为本旨”。六岁入学,修业四年,毕业后视具体情况可升入高等小学校〔修业三年〕。另设预备学校,同国民学校、高等小学校平行,“以施以初等普通教育、预备升入中学为本旨”。国民学校分前期〔四年〕和后期〔三年〕。1922年,国民学校仍改为初等小学校,取消预备学校。1940年,国民政府实行所谓“管、教、养、卫一体”,规定各乡设中心国民学校(相当于中心小学),由乡长兼任乡壮丁队长和校长,各保设国民学校(相当于村小),校长由保长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