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8年起,昆明主城区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全面实行网上预登记;到居住地街道办现场确认入学资格;按相关政策顺序安排入学。
按照《昆明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就学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时应该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初中入学:
(1)小学阶段已在昆明市享受公费学位的小学毕业生,根据当年的招生政策随就读小学分配入学;
(2)新申请初中公费学位的小学毕业生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①在昆务工证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昆务工的相关证明(劳动合同、营业执照、务工地社区出具的务工证明等其中一种)。
②居住证明:在昆居住地派出所签发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昆明市居住证》或半年以上的《昆明市临时居住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昆的实际居住地相关证明(房产证、购房合同、租房合同等其中一种)。
③身份证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其子女户口簿;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同意在昆明就读证明(就学联系函);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证明等相关材料(超过法定入学年龄的,所提供材料中应含缓学证明)。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从外地转入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需提本相应材料。办理转学一般以学期为限,转入应在每学期开学前一周联系,学期中途一般不办理转入手续。接受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的学校对转入和转出的学生应按照国家、省和昆明市学籍管理规定办理学籍变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