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镇江市区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的通告
市区居民:
根据镇政发〔2017〕37号、镇人社发〔2017〕186号和镇医保〔2020〕76号文件规定,现将镇江市区(京口区、润州区、高新区、镇江新区、丹徒区)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事项告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
1.未参加市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具有市区户籍的城乡居民(含婴幼儿);
2.持有本市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3.持有本市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
二、参保缴费方式
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责划转要求,居民医保新增参保登记由所在地社区(村)负责。居民医疗保险缴费由税务部门负责,具体缴费方式如下:1、电子支付缴费:微信、支付宝小程序(缴费二维码见后)。2、现场缴费:由税务局委托各社区(村)代征点使用社保专用POS机收费。
(一)首次参保
1. 首次参保人员需携带户口簿(居住证)、近期一寸白底彩色免冠证件照(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人员携带享受医疗救助的有效证件)到户籍(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先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再进行缴费。
2. 本市户籍或凭居住证参保的新生儿:在出生6个月内携带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或居住证)到户籍(居住地)所在的医保办事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二)续保缴费
1. 2020年已缴费人员无须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可通过微信、支付宝、现场缴费三种方式直接续保缴费,现场缴费人员需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享受医疗救助的人员应携带医疗救助证件。
2. 2020年未缴费人员需到户籍(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先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登记后可通过微信、支付宝、现场缴费三种方式续保缴费。
三、缴费标准
1. 本市户籍或凭一年以上本市居住证参保的:
50周岁以下女性、60周岁以下男性,个人(含新生儿)缴费标准为330元,财政补助标准为 680元;
50周岁(含50周岁)以上女性、60周岁(含60周岁)以上男性,个人缴费减半,标准为165元,个人缴费的其余部分由政府补助;
70周岁以上居民,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全额补助,个人不需缴费。
2. 外地户籍没有本市一年以上居住证的新参保人员,缴费标准为1010元。
3. 城乡低保家庭及成员、特困供养人员、在乡精简老职工、困境儿童、重点优抚对象、建档立卡、特困职工及其家庭成员七类社会医疗救助对象,参加市区居民医疗保险个人所需缴纳的部分由市社会医疗救助资金缴纳,个人不需缴费。
四、办理时间
2020年11月16日至2020年12月25日
五、咨询事项
1. 参保问题请咨询医保部门,各区医保办事处地点及咨询电话如下:
(1)医保京口服务大厅(办理京口区参保人员)
地址:市京口区谷阳路217-2号
联系电话:0511-80963360
(2)医保润州服务大厅(办理润州区(高新区)参保人员)
地址:市御桥路1号润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后大门)
联系电话:0511-80961360
(3)医保丹徒服务大厅(办理丹徒区参保人员)
地址:市丹徒新区谷阳大道286号西侧一楼
联系电话:0511-85340541
(4)医保新区服务大厅(办理新区参保人员)
地址:市新区赵声路398号大港新区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11-83372772
2. 缴费问题请咨询税务部门
京口区服务热线:0511-88621211
润州区(含高新区)服务热线:0511-83936850
丹徒区特服电话:0511-96888780
新区服务热线:0511-88986685
市区特服电话:0511-96888779
纳税服务热线:0511-12366
以上内容以正式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