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叙文有广义与狭义之分
狭义的记叙文,包括记叙性的文学作品。
广义的记叙文是指以记人、叙事、写景、状物为主,对社会生活中的人、事、景、物的情态变化和发展进行叙述和描写的一类文章,常见的如消息、通讯、特写、报告文学、游记、日记、参观记、回忆录,以及一部分书信等。
侧重记事的记叙文,以叙述事情的发生、发展、经过和结果为重点,如《一面》。
侧重状物的记叙文,以状物为主,借象征抒怀,如《白杨礼赞》《石榴》《海燕》。
记叙文的特点就是以写人、叙事、写景、状物为主要内容;通过描述人物、时间及状物、写景来表达一定的中心。正因为记叙文写的是生活中的见闻,所以一定要表达出作者对于生活的真切感受。
记叙文是指记人、叙事、写景、状物等类的文章。古代的记、传、序、表、志等,现代的消息、通讯、简报、特写、传记、回忆录、游记等,都属于记叙文的范畴。
记叙文以记叙为主,但往往也间有描写、抒情和议论,不可能有截然的划分。它是一种形式灵活、记叙事件的文体。
记叙文一般由时间(指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指事件发生的地方)、人物(指事件的中心人物)、事件(起因、经过、结果)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