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
一、泰州市区(市本级、海陵区、高港区、姜堰区、医药高新区、农业开发区):
1.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纳420元(其中20元为长期护理保险费);
2.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二级残疾人个人缴纳170元;
3.未成年人和在校学生个人每年缴纳200元。
二、兴化市:
1.兴化市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纳360元;
2.兴化本市就读的在校学生及未成年人个人缴纳200元;
3.符合资助参保条件的困难人员由财政资助参保。
三、泰兴市:
1.城乡居民缴费标准为380元/人;
2.在校学生以及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2003年1月1日后出生)缴费标准为200元/人。
四、靖江市:
1.一般居民个人缴费标准340元/人;
2.在校学生、儿童个人缴费标准为200元/人。
友情提醒: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是2020年10月1日至12月31号,未在集中缴费期参保缴费的,将从缴费到账3个月后享受待遇。为了保障您的医疗待遇享受不受影响,请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