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系统入口: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
为全面加强我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信息管理,进一步规范教师教育有关工作,推动教师教育信息化和现代化,实现教师教育高质量发展,现就做好我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继续教育管理系统”)有关信息更新完善工作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登陆继续教育管理系统更新本地区管理人员信息。
(二)各中小学管理人员登陆继续教育管理系统管理端,更新本单位信息管理人员,并做好本校在职教师的信息审核、流动管理以及新入职教师信息的入职登记工作,加强教师信息变动的常态化管理。
(三)各中小学教师登录河南省教师教育网(河南省中小教师继续教育管理系统教师端),按照《河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系统操作指南》(登陆河南省教师教育网查询),如实填写和完善教师基本信息。
二、时间安排
(一)管理人员信息更新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中小学于5月15日前更新本地区、本单位管理人员信息。
(二)教师流动管理
各学校信息管理人员于5月15日前登陆继续教育管理系统管理端核查本单位在职教师信息,做好相关教师信息的流动管理、新入职教师的信息录入工作。
(二)教师信息更新
各中小学专任教师于5月15日―5月25日完成教师个人信息的更新工作。
(四)教师信息审核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中小学校信息管理人员于5月26日―5月31日完成本地区、本单位教师等相关信息的审核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继续教育管理系统既是信息管理平台,也是我省开展教师教育系列项目的工作平台。自起,教师继续教育学时认定、省级名师和省级骨干教师的遴选认定等工作将以系统数据为准,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站在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高度,安排专人负责,按时安质按量做好继续教育管理系统的更新完善工作,有序组织辖区内中小学校专任教师及时更新完善个人信息,确保教师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常态管理,及时更新
每年5月份和10月份各单位可登录继续教育管理系统更新信息,其它时间更新信息须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申报。各单位要把工作做在平时,在平常与经常上下功夫,确保继续教育管理系统信息更新工作常抓不懈、常抓常新,为全省教师教育工作筑牢基础。 ;
河南中小学学籍网登录入口:http://zxx.haedu.cn/
河南中小学学籍网登录入口:
“出国”、“其他离校”、“退学”、“开除”状态的学籍是否可以办理转学及跨省就学?
为了方便群众,学籍系统除了允许在校生状态(休学除外)的学生办理转学及跨省就学业务外,还允许处于“出国”、“其他离校”、“退学”、“开除”等状态的学生办理此类业务。转学完成后,学籍状态不变,在转入学校办理相关手续后变为在校生状态。
需要注意的是,处于“休学”状态的学生,须在原就读学校办理复学手续后再办理转学手续。
办理转学时,家长需提供的证明材料有哪些?
通过学籍系统办理转学,家长需要向转入学校提供学生基本信息表和说明转学原因的证明材料。其中,学生基本信息表可由转出学校通过学籍系统打印,以证明学生学籍信息的真实性;说明转学原因的证明材料即家长签字的学生转学理由说明。
各地各校不应再要求家长(学生)提供纸质转学审批表。因为在学籍系统中办理转学业务流程时,已经设置了学校和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的核办环节,相当于纸质材料的盖章审批,因此除了因系统故障需要先线下办理以外,不应要求学生家长再提供纸质转学审批表。
毕业后跨省就学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
为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减少跨省业务纠纷,转入省、转出省及学生家长应注意以下内容:
学生跨省流动客观存在,必须加以规范和引导。转入省份应明确外省学生就学、升学的条件和办理的程序,指导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妥善处理和核办毕业后跨省就学。就学和升学条件不得违反国家招生入学总体政策,不得利用学籍系统抢夺或变相抢夺生源。
转出省份对于外省份同意接收的要及时办理,不得以接收省份可能违规招生、学生分数可能未达到接收省份要求等理由驳回申请。
学生家长应提前多了解和遵循相关省份的招生管理要求。以免出现不必要的跨省业务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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