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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小升初对口直升条件?

1、具有海淀区学籍

有海淀学籍的非京籍小升初学生:往年可以正常小升初。

没有海淀学籍的非京籍小升初学生:提前准备相关材料,一般为四证,包括:务工就业证明、在海淀区实际居住证明、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以当年公布的审核标准、程序为准。

2、学籍不在海淀区,但全家户籍在海淀区或法定监护人在海淀区具有本人的合法房产并实际居住的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

没有海淀学籍,有海淀户籍或房产,需办理回海淀区小升初手续,办理时间为5月中上旬,家长们须如实填写信息,有相关部门审核。

3、非北京市户籍和学籍的学生,因法定监护人在海淀区工作或居住,需要在海淀小升初的.学生

其法定监护人需提供相关材料,并通过审核,一般情况下审核材料有:务工就业证明、在海淀区实际居住证明、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以当年公布的审核标准、程序为准。

4、按照海淀区户籍对待的学生

往年,视京籍对待学生类型有:台胞子女、华侨子女、博士后子女、随军子女、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或《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确认单》人员子女、父母一方提供本市户籍等证明。

海淀区小升初入学途径

海淀小升初除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毕业生直升本校初中外,其他小学毕业生可通过以下方式升入初中:

1、公办初中登记入学。符合海淀区初中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依据区教委划定的登记入学区域,按照自愿原则填报志愿。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2、公办寄宿学校(班)入学。符合海淀区初中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可以申请就读经区教委批准的具备当年招收寄宿生资质的公办学校(班),按照自愿原则填报志愿。

3、民办学校招生。符合海淀区初中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可以申请就读经区教委批准的具备当年招生资质的民办学校,按照自愿原则填报志愿。对报名人数超过民办学校面向社会招生人数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4、派位入学。符合海淀区初中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以就读小学所在招生区域为界进行统一分配。

海淀小升初、军人子女有优惠吗


现役军人的家属读小学有“现役军人子女的入学、入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接收”的优惠政策
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2011年8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助学政策。现役军人子女的入学、入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接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教育部门规定。

海淀小升初二派第一志愿录取率

百分之百。根据海淀区教育局发布的小升初规划显示,小学和初中属于九年义务教育阶段,一派志愿和二派志愿的第一志愿录取率都要求达到百分之百,根据数据统计,小升初从2020年到2022年的录取率都稳定在了百分之百的水平。

2015北京海淀小升初幼升小入学政策解读

2015年,海淀区的小升初顺序又调换了!!!今年先推优,后特长生,而后再大派位。关于小升初的各种方式和要求,请各自往下索定目标认真看!

2015年海淀小升初入学政策

1、第一次派位(推优派位):海淀区各小学,依据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水平,按照一定的比例,向中学推荐小学毕业生。被推荐学生必须按要求填报意向学校,由区教委进行统一派位。

• 推荐比例13%。今年,每所学校可以推荐的学生数为本校毕业生总数的13%。

•志愿要求填1至5所。今年推优派位,学生需填的志愿校数量,与去年比有变化。去年要求填2至5所学校(因为去年推优在特长招生之后,为了不浪费推优名额,所以要求学生至少填报两个志愿)今年要求填1至5所学校,也就是说推优派位如果只想去某一所学校,则可以只填这一所,如果派位不成功,可以再走特长生。

•今年推优评选标准,与去年一致,按照“综合素质发展水平赋值表”测评,分为三个项目:荣誉称号,素质发展评价结果、学生干部岗位。【去年标准参照:荣誉称号20分,素质发展评价结果78分(包括:学业水平测试18分、学科能力考核36分、关键素质发展4分和个性特长发展20分)、学生干部岗位2分】

2、 体育、艺术和科技特长生招生:比例再下调,招生项目、数量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方向倾斜。经市教委批准的可招收特长生的学校,可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面向海淀区招收特长生。体育、艺术和科技专业水平突出的学生,经本人自荐,所在学校审定,可拥有特长生推荐资格,申请参加招生学校的特长生专业考查。今年,招收特长生的学校受理报名时间为:5月9日―10日。

3、公办寄宿学校(班)招生:经区教委批准的具备招收寄宿生资质的公办学校(班),严格按照公示的本年度招生计划,依据《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面向本区招生。

4、九年一贯制对口直升:育英学校、育鸿学校和立新学校等学校的小学毕业生直升本校初中。

5、民办学校招生:经区教委批准的具备当年招生资质的民办学校,按照公示的本年度招生计划和相关政策招生。6、第二次派位(大派位):符合海淀区初中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以就读小学所在招生区域为界进行统一分配。

2015年海淀幼升小入学政策

一、入学条件

1.年满6周岁(200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2.具有海淀区户籍;3.具有本市其他区县户籍,实际居住地在海淀区(需提供适龄儿童监护人的房产证明);4.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海淀工作或者居住,需要在我区接受小学教育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需提供在京暂住证、在京合法住所居住证明、在京务工就业证明、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全家户口簿等相关材料,并通过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联合审核。

二、入学方式

1.按照北京市教委文件要求,凡符合入学条件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均须通过北京市小学入学服务系统,参加海淀区学龄人口信息采集。然后,在规定时间内,持全家户口簿、住房证明等资料,随监护人到责任学校进行信息审核,办理登记入学手续。

2.凡符合入学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需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相关证明材料按照《2015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海淀区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细则》,经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联合审核通过后,按要求取得《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在规定的时间内,随监护人到居住地对应学校联系就读。若学校接收有困难的,可由学区协调解决。

三、入学日程安排

5月1日 启动小学入学服务系统

5月17日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小学入学信息注册、打印《申请表》工作截止

5月18―28日 街道(镇)及相关部门联合审核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

5月24日 民办学校、寄宿制学校在小学入学服务系统中完成跨区县招生工作

5月31日 小学入学信息采集截止

6月13―14日 小学(含特殊教育学校)进行登记,审核入信息

7月3日开始小学(含特殊教育学校)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

9月1日 生成小学学生学籍信息

9月15日 生成小学学生学籍

2015年海淀区初中入学条件

1、具有海淀区学籍;

2、学籍不在海淀区,但全家户籍在海淀区或实际居住地在海淀区的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需提供学生监护人的房产证明);

3、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少年,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海淀区工作或居住、需要在海淀区接受初中教育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需提供本人在京暂住证、在京合法住所居住证明、在京务工就业证明、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全家户口簿等相关材料,并通过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和相关邻门的联合审核。

4、下列适龄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按照海淀区户籍对待:持有区教委开具的《台胞子女就读批准书》、全国博士后管理部门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的“进站函”、部队师(旅)级政治部开具的随军家属证明及现役军人证件、海淀区民族宗教侨务办公室开其的“华侨子女来京接受义务教育证明信”等证明的适龄儿童少年。

2015年海淀区“小升初”时间表

4月初:各个小学组织特长生自荐和推荐审定工作:启动初中入学第一次派位工作

4月20日前:回户籍和家庭实际居住地所在区县初中入学的学生,向就读小学提出申请并办理手续

4月18日-22日:各小学公示第一次派位推荐名单

4月23-27日:各小学公示特长生资格推荐名单

4月28日:招收特长生和公办住宿生的学校在学校网站公布两个招生渠道的招生计划

5月4日-5日:区教委受理回户籍所在区县和到家庭实际居住地址的入学申请

5月7日:初中入学一次派位

5月9日―10日:招收特长生的学校受理小学毕业生报名

5月16日-17日:特长测试

5月18日-22日:公示特长生初录名单

5月23-24日:民办和寄宿对报名学生进行录取,完成跨区招生工作

6月下旬:初中入学第二次派位

7月3日:开始发放录取通知书

9月1日:生成初中学生学籍信息

9月15日:生成初中学生学籍

(以上回答发布于,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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