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幼教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分析
(一)欠缺专门法律对幼儿园教育予以权威、统一规范。
依《教育法》,我国教育体系包括幼儿园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其中,初、中等教育对应有《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有《高等教育法》,而幼儿园教育只有国家教育委员颁发的《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及卫生部颁发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国家发改委、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幼儿园收费管理条例》等部委规章,没有全国性法律规范。规范层级不高且零散,缺乏权威性和统一性,导致幼儿园教育地位低下、幼儿园管理混乱、监督效力低下、问题难治,对虐童责任者因缺乏法律规定而很难严惩。
(二)民间资本过度追逐商业利益,导致民办幼儿园“教育”失位。
我国公办幼儿园稀缺,无法适应适龄幼儿数量增长态势,为解决幼儿教育资源紧缺问题,政府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幼儿教育领域,民办幼儿园大量增生,特别是2015年“二胎”的政策实施以来,民办幼儿园数量更持续猛增。一方面,我国幼儿园教育长期缺乏权威、统一的法律规范,另一方面,民办幼儿园的增长迅猛,导致主管行政部门无力对民办幼儿园进行有效的引导、管理和监督,加之民办幼儿园自负盈亏的模式,民间资本的“商业性”、“逐利性”被激化、放大。民办幼儿园举办者、管理者为追求更多盈利,更重视幼儿园场地、设施、外在形象等硬件实力,以收取高额学费,但在师资引进、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等软实力环节却缺少应有的投入和重视,幼儿园的核心目的“教育”被严重疏忽,这致使民办幼儿园作为幼儿教育的专业领地,却并不专业,这也是为什么虐童事件都出现在民办幼儿园的原因所在。
(三)我国幼儿园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水平不高,幼儿园教师准入门槛偏低,导致我国幼儿园教育质量普遍低下。
幼儿园教师是实际接触和教育儿童的主力人员,因此他们的教育专业水平和能力直接关系幼儿园的教育质量。就我国幼儿园教育质量来看,无论是公立还是民办,人们认可度并不高,普遍地反映是多数幼儿园教师缺乏对各年龄段儿童行为习惯及其背后的生理、心理特点的足够认知、分析能力,缺乏对儿童情绪、自我情绪的疏导、调控能力,习惯以“大人”、“管理者”自居,缺乏对儿童爱和接纳的能力。教育专业能力的匮乏,使多数幼儿园教师在面对十几个或几十个“小顽童”时,为树立权威、高效管理,易直接采取训育、斥责甚至体罚等简单、粗暴的方式,如教师情绪失控,常规无“爱”的管理手段就极易演变为暴力。
而幼儿园教育质量低下的根源还在于幼儿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水平不高。我国幼儿园师教师的办学层次参差不齐,多数是中等专科幼师学校,少数高等专科幼师学校、并入大学的幼师专业院系,以及商业机构开办的幼师专业培训班等。而幼师专业生源以初中等学历为主,学生起点较低。从教学氛围来说,办学者多以招生、发放学历、解决就业为目的,学生多以能短期内完成课业、取得学历、找到工作为目的,在此功利化氛围下,学习周期短,课程设置初浅,专业考核宽松,学生虽可能会学到舞蹈、绘画、游戏等要求不高的技能,但难以真正学习和掌握真正的幼儿教育专业知识,如幼儿教育特点、心理学、儿童心理学、爱、情绪接纳、控制、管理与疏导等。
幼儿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水平低下,势必导致幼儿园教师准入门槛过低。在我国,具幼儿师范背景并取得学历和教师资格证者可以成为幼儿园教师,但基于前文分析,幼教学历和教师资格证更多只具形式,没有含金量,有缺乏专业素养的人成为幼儿园教师。
(四)缺乏对幼儿园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
家长基于对自己孩子的最本真的爱和保护本能,应是最有力的监督者。但普遍的问题是,家长们对孩子在幼儿园情况的掌握非常被动,在幼儿园安全防卫工作加强的情形下,除家长开放日,家长可以入园、入教室了解孩子情况,大多数时间,是被拒之门外,虽上学、放学时段有老师出现,但宥于安全管理和时间等因素,家长无法详细过问。另幼儿园虽安装有监控,但多数幼儿园并不对外公开监控内容。因此,除非幼儿园主动,家长难以与幼儿园展开畅通、有效的信息沟通、交流,家长的知情权受到了很大的限制,家长的监督几乎陷于空白,这使前文所列或类似虐童事件有了发生的机会。
教育等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是当前幼儿园教育监督机制度的主要组成,但从各虐童事件的相关新闻报道来看,都是事件爆发后,相关主管部门才匆忙应对、表态追责,无不体现了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的滞后性。
一、我国学前教育中存在的问题
1.政府管理不够规范
目前我国的一些政府部门尚未对学前教育的重要性给予充分认识。而且没有充分落实对学前教育的责任,尚未在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整体规划中加入学前教育。更有甚者,一些政府将学前教育直接推向市场,不对其做出任何投入,而是任由其自行发展,缺乏规范的统筹管理。同时,现有的学前教育机制还存在缺陷,在投入机制、管理体制等方面存在不足,这都严重影响了学前教育的发展。
2.教师的专业能力与素质较低
尽管我国学前教师的数量有了很大幅度的增加,然而教师的素质以及能力参差不齐。虽然教师的学历有了很大提高,然而其具有的学前教育实践能力偏低,对于学前教育而言,教师的专业素养与能力是非常重要的。尤其是对于一些农村以及偏远地区而言,那里的教师待遇不好,而很多教师也未经过正规的专业培训,因此专业素质与实践能力偏低,不能充分满足学前教育的实际发展需求。
3.幼儿园的教育经费不足
这一问题主要存在于一些农村幼儿园、民办幼儿园等当中。由于农村地区的经济不够发达,政府为幼儿园拨入的教育经费有限,于是幼儿园无法提供充足的教育设备与教育材料,这严重影响了学前教育的发展。而对于一些民办幼儿园而言,其为了节省开支,长期不投入维修设备以及教育用具,导致教育设备陈旧以及缺乏足够的活动材料。
二、完善学前教育的对策
1.加强政府重视,完善管理体制
首先应该提高政府对学前教育的认识,加强各级政府对学前教育的重视程度。各级政府应该在当地的社会经济发展的整体规划中加入学前教育,使其成为一项民生工程。同时要对学前教育进行统筹管理,有效监督与管理教育部门所开展的教育工作。积极执行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为主导,其他各部门积极配合的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同时在每年定期的召开会议,对当前学前教育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汇报,同时要完善学前教育的相关制度与政策,充分关注与合理解决目前学前教育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加强管理与指导。
2.落实政府责任,提高资金投入
目前我国的一些幼儿园缺乏足够的教育资金,针对这一问题,各级政府应该充分发挥自身职能,落实政府责任,加大对学前教育的财政投入,不断健全学前教育财政体制。将学前教育合理的纳入财政预算当中,保证新增的教育经费要充分利于学前教育,各级政府应该科学的设立学校教育专项基金,从而充分的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同时要创建家庭贫困儿童资助制度等,在经济上对残疾儿童以及家庭贫困儿童给予一定的资助,从而解决其入园难的问题。
3.加强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
我国应该合理的制定招生培养计划,加强对学前教师的培养,通过各种培训与教育有效提高学前教师的专业素养与文化水平。应该基于现有的高校学校教育专业,不断的扩大招生,并通过科学的教育与培训手段提高学前教育专业学生的能力。同时要创建健全的学前教师培训体系,落实学前教师的薪资待遇以及编制,制定完善的公办幼儿园编制标准,对其中任职的幼儿教师的编制给予严格的核定,保证教师的资质与水平。
4.加强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
由于当前我国在学前教育资源的分配方面存在着一定的不合理性与不公平性,尤其是城市与农村、公办与民办的学前教育资源分配更是存在很大的差距。所以我国应该积极加强各级政府的公平分配与宏观调控,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分配原则,实施对学前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从而维护教育的公平性,促进我国学前教育的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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